解读西宁主城区限行通告
8月10日,西宁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对主城区道路实行车辆限行、禁行管理的通告》,决定自8月15日起,对主城区道路实行车辆限行、禁行的交通管理措施。针对读者关心的热点问题和通告中的具体内容,晚报记者连线我市交警支队交通科,进行独家解读。
问题一:
主城区道路为什么要实行车辆限行?
【解读】自我省进入旅游季节以来,我市城区面临巨大的交通压力,市区有距离、有时段地在重点路段和主要路口车辆排队压车的情况较为明显,这次调整交通管理措施,主要对体位大、污染重的部分车辆加以限行,以此调节和分流缓解中心城区交通拥堵,更好地均衡我市整体路网的功能。
问题二:
通告实施后可以选择的通行渠道有哪些?
【解读】有这几种渠道:一是限行区域外围的道路可以选择;二是特定路段区间之外的可以选择;三是过了限行时段后的时间内可以通行;四是允许通行的路段可以借道绕行后完成去向;五是跨市的外环公路也可以作为补充。
问题三:
如何界定限行车辆的吨位和座位数?
【通告摘要】核定载质量为1吨以上(含1吨)的货车、核定载客19座以上(含19座)的客车、电动自行车以及各类摩托车,每日7时30分至20时30分,在以下起至道路的区域范围内限制、禁止通行。
【解读】所谓的1吨、5吨、10吨和19座的客货车限定的质量是指车辆注册登记的载质量和乘坐人数,而不是整车总质量,载客人数包括驾驶人和乘车人。
问题四:
限行区域不包含的范围有哪些?
【通告摘要】东起湟中路,西至海湖路;南起昆仑大道,北至祁连路(起至道路不包含在限行、禁行范围);在以下道路限制、禁止通行:小桥大街,门源路;东起海湖路,西至通海路;南起昆仑西路,北至海西路(起至道路不包含在限行、禁行范围);在以下道路限制、禁止通行:朝阳东路(祁连路至新村路)、朝阳西路(祁连路至天津路)、博雅路(南山路至昆仑大道)。东起明杏路,西至通海路;南起南山路,北至天津路(起至道路不包含在限行、禁行范围)。限制、禁止通行的道路包含互助路、祁连路、昆仑大道和海湖路(柴达木路至昆仑大道);可以通行的道路为海湖大道(柴达木路以北)、柴达木路(兰西高速与柴达木路衔接处以西)和朝阳东路(新村路以北)。
【解读】通告限定的范围,一是指划分的片区范围,二是指特定的路段,其中片区范围的含义特指东西南北四条起至道路不列入限行,即:最外围边缘的这四条路是可以通行的,而以这四条路为起终点的内圈区域是限行的,如:东起湟中路,仅指湟中路这条路是可以通行的,湟中路以西是限行的。特定路段的含义仅指本条道路限行或本条道路的区间段限行。如:海湖路(柴达木路至昆仑大道),是指海湖路(以柴达木路桥为界)以南限行,以北可以通行。
问题五:
什么种类的车型限行范围较大?
【通告摘要】未取得绿色环保合格标志的机动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每日7时30分至22时,在以下起至道路的区域范围内限制、禁止通行……
【解读】一是占地体位大的10吨以上重型货车;二是尾气排放未达标的黄标车;三是安全系数低的各类摩托车;四是噪声大速度低,早期称谓的农用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
问题六:
四个高峰时段内限行车辆有哪些?
【通告摘要】每日7时30分至9时、11时30分至12时30分、14时至15时、17时30分至19时四个高峰时段内,标有统一标志的邮政专用汽车以及洒水车、除尘车、清扫车、垃圾清运车、园林绿化车等路面作业车,不得在主城区限行、禁行的道路内通行、作业。
【解读】限行车辆指的是:邮政专用汽车、洒水车、除尘车、清扫车、垃圾清运车、园林绿化车等路面作业车,在通告明确的四个日常高峰时段内,既不能通行也不能占道作业,而避开四个高峰时段是可以通行的。
问题七:
工程救险车如何通行?
【通告摘要】市政、通信、电力、给水、排水、燃气、卫生防疫、环保监测等工程救险车,除遇有紧急救险任务,不得在主城区限行、禁行的道路内通行、作业。
【解读】紧急任务是特指在道路上发生路面塌陷、给排水管道爆裂、变电设备损坏、燃气泄漏等类似应急预案情况的,救险车是可以通行的,遇到路面点位开挖、铺垫局部坑槽等类似轻微和一般性施工内容时,都不允许通行,施工时间一律放在夜间,减少白天干扰其他车辆正常通行。当然紧急情况的判断自然是要有被抢险的现场,此外工程车必须具备挖、起、升等专用机械设备的功能,不允许抢险单位的客车以巡查为由在现场长时间停放逗留。
问题八:
公交车和校车如何走?
【通告摘要】城市公交车和标有统一标志的专用校车必须严格按规定的线路通行。
【解读】这两类车指定路线的意思是指公交车不能串线,如1路公交车不能行驶到2路线上,校车是指按专门审批的路线行驶。
问题九:
城乡公交车和客运班车如何走?
【通告摘要】区、县城乡公交车和从事客运的班车,严禁在城区道路上随意停车揽客,严格按有关规定的线路通行。
【解读】这一点最重要的是城乡公交和客运班车,必须按已指定的路线进入到客运场站进行报班、调度,重点强调的是不允许串线和在沿线道路上停车随意揽客、拉客。
问题十:
旅游车和通勤车如何走?
【通告摘要】旅游车和通勤车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机动车通行证通行,在指定的临时停靠点停车时应做到即上即下即驶离。需要长时间停放的,应当将车辆停放在各辖区的专用停车场内。
【解读】为了促进省内旅游,鼓励集体乘车,交警部门对这两种车型核发通行证,持证后可在核准路线内通行。
问题十一:
8月15日以后就开始处罚了吗?
【通告摘要】车辆在道路上行驶必须严格按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隔离护栏及其交通辅助设施的指示信息通行,违反本通告规定车辆在限行、禁行范围行驶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解读】自8月15日起,之后的半个月内为广泛宣传、告知、咨询、解释的阶段,这半个月一律采用告知教育和劝阻的方法,15天过后将转入处罚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