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敲廉政警钟 筑牢思想防线——我省警示教育工作常抓不懈
“我以前接触过王胜德,十几年前曾一同被抽调工作过一段时间,那时感觉他对自己要求还是比较严格的,工作也很踏实,现在在警示教育片里看见他,确实很让人感慨和惋惜,也给自己敲响了警钟。”
这是一名厅局级领导干部看完《权祸—青海省司法厅原党委书记、厅长王胜德案件警示录》后说的一段话。同时,这也是我省抓住党员领导干部这一重点,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大力开展警示教育工作的一个缩影。
2017年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聚焦重点人员和重点领域,采取多种形式持续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开展“精准警示”,常敲“警钟”,不断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震慑力,着力营造了“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的浓厚氛围。
聚焦重点
警示教育要发挥最大作用,就要找准最需要警示的人员和领域,开展“精准警示”。
党员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自始至终都是警示教育的重点。2017年,省纪委选取62个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对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进行重新布展。选取党的十八大以来省纪委查处的部分违纪干部忏悔录进行编辑。对新任职的146名州厅级领导干部、县(区)委书记进行集中廉政谈话教育……种种措施,都直指“关键少数”。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扶贫这一“重点领域”,着力开展警示教育。省纪委联合省检察院、省扶贫局编写下发《青海省扶贫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宣传手册》。全年分20批次对61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问题进行了集中通报曝光,强化教育震慑作用。
2017年12月19日,省纪委召开全省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以视频会议形式延伸至各市州、县市区,全省3100多名党员领导干部接受了警示教育。这次会上,既通报了王秀琴、谭秀萍和扎江3名党员领导干部的严重违纪案件情况,又通报了化隆回族自治县和贵德县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情况,会议要求“一把手”到会,并扩大了省扶贫、民政、建设系统的参会范围,这是“瞄准”重点领域、重点人员开展警示教育的鲜明体现。
建好阵地
警示教育要做到抓常抓长,阵地是重要支撑。
截至目前,全省各地共建有16个一定规模的警示教育基地,这些基地在警示教育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仅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在9月重新布展以来的短短3个多月时间,各地各单位参观245场次,11622人接受教育,其中县处级以上党员干部2175人。
《青海纪检监察网》作为全省党风廉政宣传教育阵地,在警示教育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网站设有“纠正‘四风’监督曝光台”,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的各项纪律的当事人进行通报曝光;设“警钟长鸣”栏目,对全国及我省违纪违规案例进行曝光;设“廉政视频”栏目,发布警示教育视频。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借助《中国纪检监察报》《青海日报》、青海广播电视台、青海新闻网以及本地区新闻媒体,及时刊发查处的典型案例剖析等稿件。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等新媒体阵地,及时推送典型案例通报、案例剖析、廉政微短剧、微视频等,通过快速传递信息加大警示教育力度。
多措并举
要最大限度地发挥警示教育效果,形式多样的教育方式必不可少。只有常敲“警钟”、常念“紧箍咒”,党员干部才能少犯错。
除利用警示教育大会这一行之有效的警示教育方式外,各地各单位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通过组织党员干部集中观看和个人自觉观看警示教育片、撰写心得体会、开展讲感触谈警示、专题讨论等形式开展教育。
各地各单位还积极与司法机关联合,组织党员干部到庭审现场旁听、到监狱实地参观,直观感受无视党规党纪、贪赃枉法最终走向违纪甚至违法道路的惨痛教训。结合典型案例汇编案例警示手册、口袋书、忏悔录等,在日常学习中渗透警示和告诫,让党员干部时刻保持警醒。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结合实际情况拍摄制作警示教育片,不断丰富警示教育题材。为进一步提升警示教育效果,2017年,省纪委根据省司法厅原党委书记、厅长王胜德严重违纪案件制作完成了警示教育片《权祸——青海省司法厅原党委书记、厅长王胜德案件警示录》,刻录光盘1000份发放全省,覆盖全省县处级以上单位。(薛 军 阴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