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债讨来刑罚

28.07.2014  14:40
核心提示:    彭某是来西宁的投资者,因为工程结识了青玲,并与之产生了工程方面的债务;然而,对于青玲而言,当她的仁义和诚信被践踏之后,取而代之的是愤怒和懊恼,以至于演变为一场械斗。  6月28日,西宁市公

   彭某是来西宁的投资者,因为工程结识了青玲,并与之产生了工程方面的债务;然而,对于青玲而言,当她的仁义和诚信被践踏之后,取而代之的是愤怒和懊恼,以至于演变为一场械斗。

  6月28日,西宁市公安局城东公安分局周家泉派出所民警接到报案:在城东区某饭店发生了一起持械斗殴事件。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并将3名犯罪嫌疑人当场抓获……

  在更早一些的时候,因为工程建设,一次偶然的机会,青玲结识了自称搞工程的彭某,因为有着共同的话题,两人之间交谈最多的是工程与工程款。经过一段时间的来往,彼此熟悉之后,青玲将自己的20万元存款交给彭某投资,彭某保证自己的工程一定没有任何问题,工程款以及盈利等款项也会分文不少地交给青玲,青玲觉得彭某是一个可信的人,于是,在没有让彭某出具任何借条、收据的情况下,将自己的钱很放心地交给了彭某。

  青玲也自认为这次的投资一定会有回报,她将此事告诉了家人,自己也时不时地给彭某打个电话,询问工程的进展情况。起初,彭某总是有很多理由,让青玲相信这笔钱的确用在工程上,信誓旦旦地让青玲放心。时间一天天过去,彭某的工程仍旧没有开工,青玲担心之余多了个心眼,开始留意彭某所说的工程,毕竟这20万元不是一笔小数目,是自己辛苦攒下的。每当想到这里时,她总要多打几个电话,心里才觉得踏实一些。

  “工程”依旧在建,彭某依旧有很多种理由拖延还她工程款。久而久之,青玲越发觉得自己被骗的可能性很大。她想与其等着被骗,还不如尽早把给彭某的钱要回来。

  要钱!没有。青玲几次催债无果,甚是苦恼。她哭过、喊过,但多次催要的结果都是一样——暂时没有。

  多次的讨要,使得双方的言词越来越激烈,眼看着要回借款无望,青玲与彭某在电话里多次发生不愉快,进而导致双方翻脸。

  6月28日上午11时左右,彭某打电话给青玲,让她下午六七点钟到西宁市城东区某饭店来算账。这一次,青玲将自己要钱的事告诉了丈夫阿虎。得知情况后,阿虎要求一同去,给妻子做个伴儿。随后,青玲又将要账之事告诉了自己的一个亲戚阿么,并叫上阿么一起去。

  青玲担心要账失败,怕彭某再次不守信用,就让亲戚阿么开车先将彭某的车堵在饭店的院里,她和丈夫阿虎去饭店的包厢里要账,以确保万无一失。

  此时,彭某和他的未婚妻以及4个朋友早已在饭店的包厢里,桌上已摆上了好几道菜,青玲径直来到包厢,跟彭某说起要账之事。结果,双方又是一番争吵,青玲一气之下将桌子掀了个底朝天。两人开始厮打起来,青玲的丈夫阿虎上前,随手拎起地上的东西朝彭某打去,包厢里的其他人也被这突如其来的阵势吓坏了。紧接着,听到打骂声的阿么也急匆匆地赶来,后面还多了十几个“兄弟”,个个手拿棍棒、砍刀。在阿么的一声“给我打”的吆喝后,十几个人朝着包厢里的人一阵乱打,场面顿时乱作一团。

  其间,青玲、阿虎、阿么将彭某带下楼,朝后院去了,在这个过程中,已失控的青玲和阿虎、阿么仍朝着彭某的脸部、身上一阵乱打,并且,准备逼着彭某还钱、写欠条……

  接到报警的派出所民警火速赶往事发现场,将正在逼迫彭某还钱、写欠条的青玲、阿虎和阿么当场抓获。青玲、阿虎和阿么对自己殴打他人的行为供认不讳。

  警方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于6月29日,对青玲、阿虎、阿么分别作出行政拘留15日,罚款500元的处罚决定。

  7月7日,经司法鉴定,受害人彭某、慕某两人的伤为轻伤。犯罪嫌疑人青玲、阿虎、阿么的行为因触犯刑法的相关规定,涉嫌故意伤害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很多人的法律意识淡薄,加之缺乏维权意识,又信任朋友,就将自己的钱在没留有任何凭证和借据的情况下,借给对方。当这种债务和债权关系发生变化或出现赖账的情况时,朋友关系也发生僵化、恶化、异化,从而导致这种债务不能清偿。同时,债权人不能及时地到相关部门诉求,诉求途径和方式、方法出现问题时,索要债务不成之后,采取其他违法手段,最终由一个受害者演变为加害人,不仅给自己带来牢狱之灾,而且也伤害了他人的身心健康。希望此案给人们一些警示和启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