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城区超七成单位庭院绿化达标

17.03.2016  09:43
  庭院是我们生活的重要载体,这里盛装着幸福与快乐,在庭院的杨柳树下、绿草丛旁,人们休憩散步,享受着生活的温馨。记者从市林业局获悉,为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进一步提高城市绿化工作水平,掀起全民绿化的热潮,我市大力开展城区居住区及单位庭院绿化景观提升工作。通过2016年、2017年两年的努力,使城区70%以上的单位庭院和居住区达到规定绿化标准,并涌现出一批花园式单位。

  我市从1984年开始广泛开展花园式单位创建工作。截至2015年底,全市共建成花园式单位138个,这些花园式单位在国家森林城市的创建过程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有力地推动了西宁城市绿化建设工作。根据居住区单位庭院绿化的实际情况,我市计划2016年、2017年对城区居住区及单位庭院绿化实施整体景观提升工作,完成新建城市居住区和单位庭院绿地建设42处,实施城市居住区及单位庭院绿地改造197处,完成城市居住区及单位庭院绿地景观提升376处。

  今年我市将在城区范围内分层次、分阶段,开展单位庭院和居住区绿化达标行动,全面推进单位庭院和居住区绿化建设和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单位庭院和居住区绿化档次和水平。新建、改建、扩建的单位庭院和居住区绿地率应符合下列标准:工业、商业金融、仓储、交通枢纽、市政公用设施等单位,绿地率不低于30%;机关团体、文化娱乐、体育、医疗卫生、教育、科研设计、部队等单位,绿地率不低于40%;新建居住区绿地率不低于35%,属于旧城改造的居住区绿地率不低于30%;属于旧城改造区的单位,旧城区连片开发项目,绿地率可降低5个百分点;零星改造项目,绿地率可降低10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