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宪法根植于心
昨天是首个国家宪法日,全省各地通过举办宣誓、座谈、宣讲等形式多样的活动,纪念这个神圣的日子。以立法形式设立国家宪法日,再次彰显了我们党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坚定决心。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执政之基、治国之本。宪法至上,是现代法治国家的重要标志,也是衡量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基本尺度。宪法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有力武器,切实尊重和有效实施宪法,人民当家作主就有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能顺利发展。设立宪法日,能够更好地面向社会传播宪法精神,用宪法凝聚社会共识、激发公民责任,有助于提高公民对宪法的关注度和认知度,有利于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和国家观念。
国家宪法日是一个行动的日子。古语云:“徒法不足以自行”。再好的章程,不用就等于没用。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也一样。设立宪法日,其最大的象征意味正在于全民行动、走向法治。日前,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青海省委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实施意见》,就是全省上下推动依法治省的一个总的行动纲领。各级党委要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广大党员要发挥模范作用,各级干部要有示范意识……从认真按照宪法规定恪尽职守、履职尽责开始,积极进取,依法执政、依宪执政,推进法治青海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
国家宪法日还是一个反思的日子。毋庸讳言,时下,在相当一部分人的思想意识中,宪法观念还比较淡薄;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的旧习在一些地区一些领导干部的头脑中仍有残余;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依然存在;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执法司法问题还比较突出……那么,在“国家宪法日”,请您好好想想,您是否将宪法精神印刻在心,时刻维护、遵循这个根本大法,永远忠诚、信仰这个基本规范?
国家宪法日,既是公民“权利宣言日”,也是官员“权力规范日”,还是“全民普法日”。首个国家宪法日刚刚走过,但践行宪法精神刚刚开始。让我们以公民的名义一起努力,延续一个民族捍卫宪法和法律权威的自觉追求和韧性坚持。以全新的姿态亲近宪法、了解宪法,学习法律、运用法律,让党的领导、人民民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约权力、尊重和保障人权等观念真正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以更加自觉、更富创造性的实际行动,弘扬宪法精义、彰显法律意识,推进依法治国、推动依法治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