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让法律援助更加贴近百姓需求
“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支援青海、西藏无律师县专项计划2017年启动会议在我省举行,充分体现了司法部、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中华全国律协对我省司法行政工作的高度信任,也充分体现了对我省“1+1”法律援助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北京、上海等兄弟省(市)司法厅(局)以实际行动对我省法律援助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历届志愿者律师不忘初心,踊跃来青参与法律援助工作,提供无偿法律服务,无私奉献大爱。
多年来,司法部、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中华全国律协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我省司法行政工作,特别是“1+1”法律援助志愿者工作,自2009年以来,共有17个省(市、区)为我省派遣84名“1+1”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和服务地百余名大学生志愿者,2016年至今派遣22名援青志愿律师,2017年首次派遣12名西部基层大学生志愿者,这些志愿律师先后在全省19个服务地开展法律服务工作。这些法律援助志愿者的到来,有效地缓解了我省青南牧区广大群众的法律需求,为我省法治建设,推进依法治省注入了活力,受到了省委、省政府和各服务地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赢得了服务地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省司法厅副厅长刘伯林
青海新闻网讯 2017年,全省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9508件。其中刑事法律援助案件1092件,民事法律援助案件8407件,行政法律援助案件9件,受援总数达9746人次,提供法律援助咨询46960人次。省司法厅法律援助管理局等5家法律援助机构荣获“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16年度先进单位,省法律援助中心等8家单位获得全国妇联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3名基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荣获先进个人。
全面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能力
围绕落实政府责任,规范完善制度建设。省司法厅联合省财政厅印发《关于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制定本级《关于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2017年推进计划》。2017年完成24个试点单位平台建设并出台《青海省公证法律援助实施意见》。
围绕提升服务能力,加大人员经费保障。加强沟通协调,努力争得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全国律协支持并分别为我省指派“1+1”志愿者律师、大学生各11名,增加服务西部基层法律援助工作者11名,派遣援青援藏律师7名;加大经费保障,2017年中央法律援助办案经费400万元,省级配套资金增至200万元。中央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2016年度资金增加至215万元,比2015年度增加41万元;加强基金会工作,省法律援助基金会承接省残联残疾人法律援助资金100万元。2017年,全省各级法律援助经费保障达1406万元。
围绕司法保障人权,加大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建立律师值班制度。制发文件并完善畅通省政府政务大厅等值班和“12348”热线接听和人民法院、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值班;法院、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起步运行。全省42家看守所全部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54家县以上人民法院已建成41个,占应建总数的75%,另外14家待建中。2017年值班律师解答咨询总数为7163人次,涉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913人次,转交法律援助申请801件,涉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511件;与律师事务所建立合作机制。挑选执业5年以上,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件以上的30名律师作为全省法律援助律师服务团和全省案件质量评估团专家组。
围绕服务能力建设,加大法律援助业务技能培训。以问题为导向,针对法律援助统计、中彩金法律援助项目实施与案件数据录入、同行评估以及法律援助宣传报道薄弱的情况,加大省内外业务培训并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切身感受学习浙江省、海南省法律援助工作方面的经验和做法,邀请司法部专家为我省学员授课。加大中外法律援助合作研讨,合作周期为四年的中国、芬兰法律援助介绍性研讨会首次在西宁举行,两国司法部法律援助工作司及14名全国省、市代表围绕“法律援助领域当前的改革措施、法律援助立法与法律援助服务范围”等四个议题进行交流研讨。
围绕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初见成效。截至目前,全省8个市州级司法局已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7个,覆盖率达87%,人员配备26人;46个县级司法局已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体平台40个,人员配备77人,占全省总数的87%,人员配备126名;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298个,占全省总数的82%。村居法律服务工作室1562个,占全省总数的38%。经过近一年半的探索实践,从最初的全省24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平台建设试点单位扩大至47个市州县,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初具规模。
围绕强化法治理念,加大法律援助宣传调研。运用“互联网+法律援助”、青海法律援助网、微信、微博和手机APP等方式传播法治理念;利用广播、电视、公交车载电视等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志愿者律师的宣传,拍摄制作2017年“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宣传片,制作编印志愿者律师优秀案例选和工作生活画册等宣传;会同各市州共制作了25件法律援助宣传展品,受到芬兰同行的好评;全省开展了以“关爱农民工法律援助在行动”为主题的宣传月活动。
围绕加强党组织建设,队伍政治业务素质进一步提高。深刻认识“司法行政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和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的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党建促队建、促业务,法律援助局(中心)全体人员思想政治更加坚定,业务素质大幅度提升,履行政府责任更加充分,4名处级干部分别被厅直属机关党委授予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党员。
实现法律咨询服务全覆盖
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及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加强法律援助监督管理,规范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和数量。加大培训教育力度,加强组织机构队伍建设和管理,制定《“1+1”法律援助行动志愿者管理办法》,形成管理与服务兼备、职责清晰、规范有序的工作机制。加强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深化各项便民服务措施。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窗口建设,确保90%的县以上法律援助机构接待大厅完成规范化建设;加大对法律援助机构基础设施投入;建立特殊困难人群法律援助数据库,制做发放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卡或法律援助绿卡。有条件的单位积极开展点援制、设立城市半小时(农村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
与此同时,加强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和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深入贯彻落实《青海省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开展好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制度,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中的职能作用,规范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为部队官兵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通过努力在县(市、区)、乡镇(街道)普遍建成“3+×”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立村法律顾问微信群,推进一村一法律顾问和建立村(居)法律顾问微信群相结合的模式,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向基层延伸。努力建成全国统一、互联互通、协同服务“12348”青海法网,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资源科学布局、均衡配置和优化整合。打造完成州市一级“12348”公共法律服务呼叫中心。进一步升级改造“12348”法律服务热线系统,实现咨询服务全覆盖。(文图由青海省法律援助中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