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朵美丽的“格桑花”——记黄河源头坚守司法为民的女司法工作者
草原上最美的花是格桑花。
平均海拔4200米以上的黄河源头第一县——玛多县,常年盛开着四朵美丽的“格桑花”。
4名年轻的女司法助理员,在这个遍野是格桑花的美丽地方,坚守基层司法行政战线前沿,履行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律宣传职能,在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普法依法治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司法所建设等方面,大胆工作,努力前行,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发挥着重要作用。她们就是玛多县司法局黄河乡司法所的女司法助理员——阿加·萨海英、华毛措、央柔桌玛、尕拉,也是该司法所现有的4名工作人员,平均年龄35岁。
黄河乡辖区人口分散居住在752.8万亩的土地上,一起案件或者开展一次法制宣传,跑几百公里是再平常不过的事。让人可敬的是,黄河乡司法所四名女性,走到哪里,包里背的不是化妆品,而是沉甸甸的编译好的藏文法制宣传资料。多年来,她们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扎实推进普法宣传工作,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她们深入一线宣传,免费为农牧民提供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和政策宣讲,定期深入群众家中,开展普法工作,积极收集群众对法律服务的意见和建议,与群众建立长期联系机制,引导他们提高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并针对困难群众,特别是残疾人、未成年人、老人等主动提供法律援助。
基层司法所的工作任务很重,除了承担繁重的法律宣传、法律服务工作外,还要承担大量的调解工作。在司法行政基层工作中,有一项被人们称为“需要挖空心思,磨破嘴皮子的‘活’”,就是人民调解工作,这一工作也是基层司法行政贯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最直接的体现。2012年4月2日,黄河乡果洛新村牧民依周向亲家借了3万元钱,不久依周因意外事故死亡,他生前家人矢口否认借款一事。两家为此产生矛盾。无奈之下,当事人一方找到黄河乡司法所救助。这起案件涉及人多、加之一方当事人已经死亡,证据难以收集。司法所立即着手了解情况、收集证词、召开案情分析会,拟定调解方案……最终在她们和乡调解员的劝导下,依法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一起眼看就要以拳头来解决的纠纷,皆大欢喜地画上句号。
自2009年建所以来,四朵美丽的“格桑花”们调解民间纠纷300余起,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近年来这里的刑事案件发案率较低,与多年来扎实的法制宣传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密不可分。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她们勤奋的工作得到了上级领导和部门的充分肯定。2012年黄河乡司法所被评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所辖的1个村被评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所长阿加.萨海英2011年被评为全省“五好”司法所长。
坚守公平正义、司法为民,是她们永恒的信念。四朵美丽的“格桑花”,为了司法行政事业,忠诚诠释着公平正义,用心血和汗水谱写着和谐乐章,在高原播撒着沁人心脾的芬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