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局认真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工作

02.03.2016  10:40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强市场主体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要求,转变监管方式,强化信用监管,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促进依法行政,省工商局全面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双公示”工作。

一是 制定下发了《关于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明确公示原则、公示信息时间节点、公示内容、公示途径及公示方法,确定公示工作任务措施及相关责任单位,重点厘清部门各内设机构间的责任,确保“责任到人、具体到事、安排到位”,防止业务机构之间对“双公示”工作的推诿、扯皮。 二是 确定了由分管领导负责抓总、法制机构牵头负责协调、各业务机构具体落实的推进工作机制,并加强与省发改委等相关部门的联系,统筹推进“双公示”工作。 三是 强化工商综合业务系统软件平台的应用,加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数据录入工作,为“双公示”工作奠定平台应用及数据基础。 四是 各业务机构根据“双公示”工作要求,对现有工商综合业务系统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出针对性意见及使用需求,承担信息化管理的机构根据业务需求进一步完善相关业务系统建设,提升“双公示”工作信息化水平。 五是 以省局门户网站和青海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依托,对工商部门履责过程中形成的行政许可信息及行政处罚信息持续公示,积极推进“双公示”工作的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