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结婚证上生日出错老两口需证明是夫妻

09.04.2016  08:11

  青海新闻网讯 4月6日,市民徐先生向西海都市报记者反映,自己结婚多年,孩子都28岁了,办房产证时,被工作人员要求需证明徐先生就是他自己,还得证明他与结婚多年的妻子是夫妻关系。对此,西宁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称,事出有因,这是必须走的程序。

  1987年,徐先生与邓女士在格尔木市领取了结婚证。领到结婚证的新婚夫妇沉浸在甜蜜中,并没有注意结婚证上徐先生3月2日的出生日期被写成了3月1日。

  2000年,由于工作原因,徐先生调到拉萨工作。由此,徐先生的户口也因工作与妻子的户口分开,迁到了拉萨。多年后,徐先生退休,在西宁市大同街买了套房子。如今,徐先生要将房子过户给儿子。

  前不久,徐先生前往西宁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三天后所有手续齐全,就等着拿房产证了。

  就在这时,工作人员告诉徐先生,徐先生的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与结婚证上的出生日期不符,徐先生需前往格尔木市民政局证明身份证上的徐先生就是结婚证上的徐先生。

  此外,因徐先生与妻子邓女士的户口不在一起,无法证明二人就是夫妻关系,徐先生需前往格尔木市证明两人确实是夫妻关系。

  听到需要证明自己就是自己,还得证明与妻子是夫妻关系,徐先生觉得很荒唐。“我们两个大活人站在面前,这就是最好的证明,为什么还得要这么荒唐的证明。”徐先生说。

  4月6日,西宁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张坤宁说,办理房屋过户时,办理人需带本人身份证、夫妻二人的结婚证原件、复印件以作证明。主要证明办理人的家庭关系,家庭关系都是以户口簿的记录为主。

  工作人员确定不了办理人的身份和家庭关系问题,只能按照相应程序,索要办理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证明。夫妻双方户口在一起的,因户口簿有明确显示家庭人员的关系,办理人不需要拿结婚证作证明,只需拿户口簿就行。

  像徐先生的这种情况,因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起,且长期分居,户口簿证明不了两人的夫妻关系,只能拿结婚证证明,而徐先生和邓女士的结婚证上的出生日期又与徐先生本人的身份证号码不符。所以,徐先生必须证明身份证上的他与结婚证上的他是同一个人,还得让格尔木市民政局证明两人的夫妻关系,或者是重新办理结婚证,才能领取房产证。

  对此,西宁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提醒,市民在办理相关证件时,一定要认真核对自己的身份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