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加班没加班工资 违规

13.10.2015  16:50

   西宁市民马先生被海湖新区的一家建筑单位聘用,国庆放假期间,单位通知马先生加班,可让马先生想不通的是,加班却没有加班工资。

  据马先生介绍,9月1日该建筑公司正式聘用了他。10月4日晚,公司通知他第二天到单位加班。马先生按照单位的要求加班,在加完班后结算加班工资时,却没有马先生的加班工资。随后,马先生找到公司设计部,该部王主任说,因为是试用期,马先生只是做助理,公司规定试用期员工不让填写加班申请表,所以也没有加班工资。国庆节假日加班究竟有没有工资?

  就此问题,记者采访了青海方圆第三法律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岳桂玲,她认为,该公司的做法是违规的,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要求劳动者加班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给劳动者本人支付劳动者工资,根据《工资支付规定》,马先生与单位自9月1日起建立了劳动关系,马先生有权要求公司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听了岳桂玲的答复,马先生决定去找单位领导协商,如不能按规定发放加班工资,他表示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