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管管小区僵尸车
青海新闻网讯 最近,家住省城阳光丽景小区的居民马龙向西海都市报社区联络站反映:他们小区里有两台“僵尸车”,半年无人问津。居民们向相关部门反映过,不过却都拿这些“僵尸车”没办法。这些“僵尸车”霸占公共停车资源让居民烦恼,也令小区管理者头痛。该如何处理“僵尸车”,成了管理者的一道难题。
砖埋僵尸车
8月29日上午9时,记者在阳光丽景小区转了一圈,发现有一辆停在人行道上的破旧出租车,这就是居民马龙反映的骨灰级的“僵尸车”。这辆出租车早已破烂不堪,四个车胎全部瘪了,车头、车尾放有很多砖块,车窗上还写有“最后通牒请挪车”字样。记者注意到,这辆车没有车牌号,年检时间是2015年。
一名居民抱怨说:“这辆车停在居民楼下,长期占着人行道,严重影响居民出行。”这辆“僵尸车”下长着杂草,积着厚厚一层淤泥,无法清理,给保洁工作带来很大麻烦。
有居民认为,这辆出租车车窗开着,驾驶室积了厚厚一层灰,如果车油箱里还有汽油,他们担心天热遇到明火将导致意外发生。
看护僵尸车七天七夜
紧挨着阳光丽景小区3号停车场,一个月前小区物业部门通知广大车主,停车场要施工。可是问题来了,停车场内一辆皮卡车迟迟没有开走,这让物业工作人员很头疼。小区的西宁新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介绍,他们主动和车主联系,至今没能找到车主。
小区保安田师傅说:“其他车主接到施工通知后都开走了,唯独这辆皮卡车没有动静,物业公司本着负责任的态度,安排4名保安轮流看护皮卡车七天七夜,最后大家因为疲劳放弃看护”。
小区物业公司和交警都头疼
居民们说,他们找不到车主,多次反映给物业公司,但物业公司也没办法。
物业公司负责人坦言,他们多次在车上贴过告示,却没有效果。
为什么不拖走“僵尸车”呢?物业工作人员指出:“我们没有执法权,车主平时不见人,如果强行动车子,对方会说车被弄坏了,要我们赔钱。”
面对“僵尸车”这种城市垃圾,交警等部门也表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尴尬。交警介绍,这种停在住宅小区、非市政道路、社会停车场等处的“僵尸车”最让人头疼,因无法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这类车辆的处理,已超出交警执法范围。
拖车费场地费谁来出
采访中,有市民提出,交警部门可以根据车牌号或发动机号查到车主。
交警表示,打电话过去,对方要么不接,接了也会说“这车不要了,随便你们怎么处理”,“僵尸车”虽然破旧甚至已损坏,但也属于私人财产,车主口头表示“不要了”,但并不能作为法律上的依据。
阳光丽景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说,之前也曾碰到这种情况:车主一开始说不要了,后来又找上门说车(僵尸车)被盗,甚至闹到法院打官司。此外,如果物业、交警部门强行将车拖走,首先要有场地可以停放,如果是停车场还会涉及一笔停车费用,停的时间长了费用有可能会增多,这笔钱谁来出呢?
管理需多方努力
今年8月7日,本报报道《闹心!西宁滨河南路“僵尸车”霸占公共停车位》一文,路边公共停车位被十几辆“僵尸车”占领了,而且一占就是好多年,这让周边小区居民很是苦恼。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所有权登记制度,“僵尸车”从法律上讲是有主物,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破坏。当“僵尸车”已经妨碍甚至危及公共秩序或公共安全时,“僵尸车”所有权人的权益就应受到限制,相关部门有权对其处置。
多数市民认为“僵尸车”之所以让人头疼,主要还是在管理上并没有一个部门具有明确的执法权,存在着“都能管却都不管”的情况。从“僵尸车”主的角度来说:既然车子报废不要了,与其费事办理报废手续,还不如随便一扔来得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