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伯林赴循化、化隆县司法局调研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

06.06.2017  21:34
  5月25日至26日,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伯林带领厅律师公证管理处、法律援助管理局负责人赴海东市循化、化隆县司法局就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进行调研。
        调研组采取听取汇报、实地察看、开展座谈、查阅台账资料等多种方式,督导调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等工作。从督导检查情况来看,两县司法行政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和要求,围绕“四个转变”理念,进一步强化法律服务工作体系建设,法律服务能力不断提高,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用充分发挥。但也存在法律服务与经济社会发展、党委政府期盼、群众需求还不相适应,法律服务人才缺乏、工作创新理念相对滞后、法律服务方式方法单一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刘伯林就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工作提出五点要求。一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将法律服务工作融入到当地党委政府改革发展的中心工作中。二要进一步梳理现实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明确措施。三要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工作中法律服务的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主动邀请政协、人大调研指导。四要进一步加强培训,积极培养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人才。五要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