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咨询委员会第八调研组就我省法院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进行调研
青海新闻网讯 (本网记者 包拓业 通讯员 钟雅琼 报道) 9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第八调研组来青调研指导我省法院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有关情况。青海省委常委、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訚柏,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明国会见调研组一行。
青海法院就省内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围绕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落实情况,非法证据排除制度落实情况,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落实情况,关于完善刑事法律援助制定情况,政法各部门相互配合情况五个方面进行了详细汇报。2016年以来,青海各级法院认真贯彻中央和最高院相关意见措施,以法官员额制度改革为契机,优化刑事审判队伍,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为抓手,提升刑事司法理念,增强司法能力,将证据裁判原则、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疑罪从无原则以及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庭审实质化等要求落到实处,确保严格公正司法,不断提升司法权威和公信力,有力推动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迈上新台阶。座谈会上,调研组一行也与参会人员就存在问题展开深入探讨。
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主任姜兴长代表调研组对青海法院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工作给与了高度肯定,他指出,青海法院面对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工作,态度积极、工作努力、措施扎实,取得了实效。调研组对青海法院提出要求:一要坚持党的领导,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二要加强在改革背景下对刑事诉讼制度完善的研究,提出实践中的意见建议;三要加强与公安、检查等政法部门的合作,共同推进刑事诉讼制度的不断进步,加强与律师队伍的合作,发挥好律师在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中的作用;四要加强法律援助,保证试点地区法律援助基本全覆盖,保障法律援助的有效性。
20日,调研组一行赴海南中院和乌兰县法院,就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在中基层法院的开展情况进行实地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