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普法同进行 案结事了平纷争

18.05.2018  13:42

  青海新闻网讯 近日,西宁市湟中县人民法院多巴法庭受理了一起排除妨害案件,承办法官成功将其调解,在调解过程中通过耐心释法说理给当事人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课,达到了“调解一起案件、讲授一堂普法课”的效果。

  原告湟中县某种植专业合作社与被告张某、王某、李某等16名被告因土地租赁问题发生争执,双方经多次协商均未能解决。3月19日,张某、王某、李某等16人堵在原告公司门前,并雇用挖掘机将原告公司门前的水泥路面挖断,影响了原告公司的正常运营,故原告提起诉讼。

  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以友善的态度、通俗的语言适时对当事人进行深入浅出的普法教育,告诫在场多名被告遇到纠纷应当协商,若协商未果应及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决不能采取违法手段,否则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在场被告听了法官释法析理后,连连点头同意与原告调解,同时也意识到了自己错误的做法不仅没能解决问题,反而将自己送上了被告席。

  在场多名被告表示:“法官告诉了我们以后遇到纠纷该如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感谢法官给我们上了一堂这么好的法治教育课。”随后,16名被告已经按照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将原告被挖断的水泥路面恢复了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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