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办理驾照 可恶 诈骗钱财领刑 坐牢

14.10.2015  20:36

   日前,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诈骗案,判处李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

  2013年夏,李某某对谢某某谎称其可以办理身份证或者驾驶证。2013年国庆期间,谢某某介绍杨某某到李某某处办理驾驶证,杨某某交付李某某6000元用于办理驾驶证,后李某某拖延、推脱并与杨某某失去联系,李某某骗得该款后用于个人挥霍。当年12月,马某某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李某某,在西宁市城东区共和路一家茶餐厅,李某某承诺以61000元的价格帮助马某某亲友共9人办理驾驶证。随后,马某某通过银行转账将办理驾驶证的61000元钱转给了李某某,李某某收取该款后拖延推脱,并与马某某失去联系,将钱款用于个人挥霍。

  今年6月23日,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检察院向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起诉指控李某某犯诈骗罪。西宁市城东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自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从轻处罚。法院遂于日前作出上述判决,被告人李某某表示服判,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