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车团“约架”遭遇对方放枪 跑路过程中撞死人
驾驶着奔驰、宝马、路虎、卡宴等豪车去“约架”,从金杯和卡车上下来的对手却突然放了两枪,“豪车团”顿时魂飞胆丧赶紧跑路,可在跑路过程中又将对方撞成一死一伤。记者今天获悉,两个团伙因争夺工程发生矛盾聚众斗殴,组织参与者分别以聚众斗殴罪、过失致人死亡罪、伪证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10个月至拘役6个月不等的处罚。
根据顺义区人民检察院的指控,张某权、王某旭分别是两家公司的经理。去年11月19日,二人因争夺顺义某项建筑工程发生激烈口角,电话中互相谩骂时,定在当天18时许到李桥镇南环路与平沿路交叉路口“约架”。双方刚一见面,王某旭一方的姚某即开枪,张某权一方匆匆逃离时,驾车的苏某看到姚某正用枪指向他所驾驶的宝马X5,慌乱中伏低身体,猛踩油门,结果将王某旭一方的冯某和姚某撞伤,致两人一死一伤。
张某权一方的多名斗殴参与者作证说,当天傍晚,他们驾驶着多辆豪车到了约定的地点,等了大约10来分钟,对方乘坐的面包车、卡车驶来,刚一见面,就传来“砰”的一声,间隔几秒钟,又“砰”的一声,大家都反应过来:这是枪!于是瞬间都乱了,众人跑回车上,一片发动机打火的声音。
撞死人的苏某供述说,他发现旁边一名同伙的车非常猛地冲了出去,开始还不知道怎么回事,也跟着启动,车子刚一动,立刻看见前边一名男子两手端着一把枪,正对着他车子的前风挡。“我当时就慌了,低头把脑袋趴在方向盘,用力给油往前开,方向盘怎么打的我都记不清了,跑了多远我也不清楚。”直到逃离现场很远的地方他下车时,看到车前机器盖已经凹进去了。
开枪的正是王某旭一方的姚某。他在供述中说,开着车到了约架的地方,只见路边停着不少奔驰宝马之类的好车,他把车停下,对方七八个人已经冲他过来了。“我看他们人多车多,就把猎枪拿了出来,朝天上开了两枪,对方就乱了,后来我也被一辆车撞倒了。”
姚某抱着枪倒了下去,他的一名同伙见状,赶紧和王某旭一起将姚某抱到了车上,逃走途中,姚某将枪递给同伙,此人把枪扔进路边的沟里,用树叶盖了起来。
就在这一片慌乱中,36岁的陕西人冯某已被严重撞伤,不久后死亡。
发现死了人,两天之后,张某权、王某旭等多人陆续自动投案。为了遮掩苏某撞死人的事实,张某权指使同伙刘某顶罪,但后来被警方觉察。
庭审中,众多被告均表示认罪,但都提出了各种不同的理由,希望从轻处理。如撞死人的苏某,律师的辩护意见是,苏某是因为发现有人用枪指着他,在紧急避险过程中避险过当,且死者冯某的家属已得到赔偿,因此建议从轻处罚。
法院经审理认定,苏某只是在发现所驾驶车辆前有一名持枪者,马上就低头加速逃离,这不符合紧急避险成立的条件,他的行为构成了过失致人死亡罪,应予惩处。张某权、王某旭及姚某等人纠集众人参与斗殴,已构成聚众斗殴罪,刘某则构成伪证罪。最终,法院一审判决,张某权、王某旭、姚某等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7个月至2年10个月不等。苏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刘某则被判拘役6个月,缓刑1年。(记者安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