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财经委参加全国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座谈会
2017年4月1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在北京召开了部分省市预算联网监督座谈会,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刘昆到会并讲话,预算工委副主任朱明春主持会议,天津、福建、河南等15个省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和财政厅(局)同志及财政部国库司、预算司、信息中心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局、信息中心等负责同志参加会议,我省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韦志义、省财政厅副厅长李生才及有关同志参加会议。
座谈会上,已经开展预算联网监督工作的省市介绍了有关经验、做法和成效,并作了系统演示。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介绍了“关于推进地方人大开展预算联网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的主要内容,与各有关省市就开展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必要性和重要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的需求与建设开发等方面工作进行了深入座谈和交流,各有关省市也就“指导意见”提出了意见建议。会议统一了思想,深化了认识,明确了任务。大家认为,开展预算联网监督,是新形势下加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重要抓手,是对人大预算审查监督手段方式的创新发展,对推动财政改革、提高预算管理水平,规范预算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刘昆主任指出,开展预算联网监督,一是要依法监督。人大履行预算审查监督职权,要严格按照预算法等法律的规定,既敢于监督又善于监督,要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人大开展预算联网监督,不介入政府财政等部门的具体业务工作,不影响政府财政、审计等日常的监督工作。二是要依托已有信息化平台。预算联网监督系统要充分依托已经建立的财政信息化资源平台和人大常委会办公自动化系统,由财政部、全国人大常委会预工委对承载基本功能和主要模块的系统进行统一开发设计,系统要基于统一的编码体系、统一的数据标准规范、统一的联网方式、统一的信息安全体系,实现对已有财政和人大信息数据资源的整合利用。三是要合理确定预算联网监督系统架构。做好预算联网监督系统顶层设计,要突出监督的重点内容,系统的基本功能应当主要着眼于查询、预警、分析、服务等方面。四是要逐步实现全覆盖。首先要启动在全国省级人大建立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在此基础上,推动向地市级人大延伸;同时,引导和鼓励有条件的县级人大开展预算联网监督工作。
会议要求,在预算联网监督建设和使用中,人大和政府相关部门之间要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加强沟通协调,互相支持配合,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扎扎实实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同时,按照全国人大“示范带动、逐步推进、分三年完成”的要求,2017年底前实现省级人大与政府财政数据库和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联网查询,并投入使用系统的预警、分析和服务功能。2018年,进一步推动完善系统的预警、分析和服务功能,在此基础上,推动市州级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2019年,基本实现市州级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和使用全覆盖,同时,引导和鼓励有条件的县级人大开展预算联网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