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中院:制定责任追究办法 切实落实“两个责任”
16.06.2016 21:24
本文来源: 法院
本《办法》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追究的规定适用于院党组、党组成员及其他院级领导干部,本院各部门及其负责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追究的规定适用于院纪检监察部门、纪检监察领导干部。
制定本《办法》的目的就是增强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增强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责任意识,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和责任倒查机制,强化问责力度。
本文来源: 法院
16.06.2016 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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