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贫困群体奉献爱心 青海首个"扶贫日"活动举行
10月17日,我省首个“扶贫日”活动在西宁新宁广场隆重举行 本网记者 刘志强摄
(本网记者 刘志强 摄影 报道)10月17日,由省委农村牧区及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主办、省扶贫开发局、西宁市政府承办的我省首个“扶贫日”活动在西宁新宁广场隆重举行,省委副书记王建军、省人大副主任曹宏、省政协副主席纪仁凤、省军区崔长英出席活动,来自省直机关各单位干部职工、各人民团体代表、驻青部队和武警官兵、捐赠企业和单位代表、扶贫系统干部职工、社会各界和爱心人士共同参与了“扶贫日”活动,为贫困群体奉献爱心,向社会传递正能量。活动由副省长张建民主持。
今年8月,国务院决定,自2014年10月17日设立为“全国扶贫日”,主要目的是引导社会各界关注贫困问题,关爱贫困人口,关心扶贫工作。“扶贫日”活动的核心内容是学习身边榜样,宣传凡人善举,动员广泛参与,培育良好风尚。
记者获悉,对扶贫济困、奉献爱心,青海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省军区领导高度重视,率先于10月8日带头捐款,为全社会营造了关爱贫困群众,积极参与扶贫济困活动的良好氛围。省委各部委、人民团体、省直机关、群众团体、高校、国有企业、中央驻青单位、金融机构、民营企业的党员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积极响应,踊跃参加扶贫日捐款活动。截止10月16日下午18时,全省募集善款总额12210.2万元,其中:14家中央企业捐款1015.5万元;14家省属企业捐款1138.67万元;343家民营企业捐款9652.2万元;11家中央驻青单位捐款11.36万元;63家省直有关单位捐款309.9万元;驻军和武警部队捐款70.57万元;全省扶贫系统捐款12万元。
王建军指出,贫困问题是全球的共性问题,消除贫困是当今世界所面临的最紧迫的民生问题,中国也不例外。国务院决定,从今年起,将每年的10月17日设立为全国“扶贫日”,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扶贫济困工作的高度重视,对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的格外关心和特殊关爱。“扶贫日”的设立,对于弘扬中华民族乐善好施、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凝聚全社会的力量共同推进扶贫攻坚,加快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王建军说,我省扶贫开发工作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下,经过全省各族人民的不懈努力,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已从解决温饱转入巩固温饱成果、加快脱贫致富、缩小发展差距的新阶段。由于受历史、自然和经济基础等多方面因素制约,我省贫困面广、贫困程度深的现状没有根本改变,扶贫攻坚、脱贫致富、建成全面小康的任务仍然艰巨繁重,把穷根斩断,不让贫穷代际相传,我们要做的工作还很多,迫切需要各级党委政府持续发力,瞄准特困地区、特困群体、特困家庭,扶到点上,扶到根上,扶到家庭,迫切需要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大力支持。
王建军强调,“众人拾柴火焰高”,捐多捐少是心意。省委、省政府号召,全省各级各类机关单位、广大党员干部和各族各界的仁人志士都行动起来,真心诚意播撒一份爱心,自觉自愿捐出一份善款,让扶贫济困、助人为乐成为一种社会风尚,让乐善好施、关爱他人成为一种自觉习惯,用温暖改变世界,向贫困说声再见。
活动结束后,参会人员还参观了我省扶贫开发成就展。
活动中,捐款300万元以上的企业上台举牌 本网记者 刘志强摄省委副书记王建军讲话 本网记者 刘志强摄活动现场 刘志强摄活动中,捐款单位上台举牌 本网记者 刘志强摄市民参观我省扶贫开发成就展 本网记者 刘志强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