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西宁城中支行学习贯彻《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

26.11.2015  18:5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下发后,建设银行西宁城中支行高度重视,积极做好学习贯彻工作,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提高了具体贯彻要求。

  该行一是继续加强学习,提高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各部门、网点继续利用晨会、网点例会等形式组织员工进行学习,及时将《意见》精神传达至每位员工。同时加强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声誉风险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的学习,进一步树立依法保护金融消费者的责任意识。二是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做到责任明确,任务到人,措施到位,处理有力,加强金融服务工作,树立建行良好企业形象。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各网点切实提高责任,主动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采取“四走进”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讲解金融知识,多方面普及消费者的金融消费常识,不断提升消费者的金融素养及风险防范意识,增强消费者对金融知识的认知和理解,努力构建和谐共赢的金融消费环境。四是规范服务,合规经营。严格遵守法规制度,切实做到依法经营,合规销售;强化营业网点收费服务行为管理,方便客户查询,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在产品营销过程中,如实告知客户产品的特色、功能、权益及相关收费标准,尽职履行事前提醒告知义务,得到客户授权确认之后再继续为客户办理业务,从源头杜绝声誉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