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高院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法院执行工作会议精神
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全国法院执行工作会议后,青海高院积极行动,狠抓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
青海高院迅速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全国法院执行工作会议贯彻落实意见,提出六条贯彻意见和四点建议,就全国法院执行工作会议精神和贯彻落实意见及时向省委、省人大主要领导进行汇报。省委王国生书记作出批示:“全国法院执行工作会议精神很重要。我省解决执行难工作的成效是明显的。当前的任务依然很重,同意六条贯彻意见。”并于10月20日,主持召开十二届省委118次常委会议,专题听取省高级法院党组关于全国法院执行工作会议精神的汇报,研究青海贯彻意见。会议充分肯定了青海三级法院近年执行工作取得的成效,原则同意省高级法院党组提出的贯彻全国法院执行工作会议精神、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意见和建议,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商有关部门抓好落实。适时召开我省法院执行工作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在以往工作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作出《关于全面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定》。青海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将作出决定,提出青海省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要求。
11月7日青海高院召开全省法院执行工作会议,学习贯彻全国法院执行工作会议精神,对青海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王晓勇出席会议,就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法院执行工作会议和省委常委会精神,作重要讲话。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董开军就学习贯彻王晓勇书记讲话精神,进一步推进全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省高级法院全体干警,各中级法院院长、执行局局长在主会场参加会议,青海省委宣传部、省人大内司委、省政协法社委、省人民检察院、省经信委、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金融办、省工商局、省政府法制办、省银监局等部门有关领导应邀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全省各中级法院、各基层法院干警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王晓勇书记的讲话,就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提出“肯定成绩、正视问题,进一步坚定解决执行难的信心和决心;统一思想、奋力前行,深刻认识和把握解决执行难的重要意义;勇于担当、攻坚克难,充分发挥人民法院主体作用;综合治理、齐抓共管,推动形成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合力”四方面意见。王晓勇书记指出,近年来,我省高级法院在党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执行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也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需要高度重视,并以“刮骨疗毒”的勇气加以解决。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省委多次听取省高级法院党组的工作汇报,就我省法院执行工作作出决定、提出要求。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为解决执行难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基本解决执行难的长远和现实意义,全面推进全省解决执行难工作。要树立大局意识,切实保障公正执行。要不断提升执法素能,努力促进依法执行。要用力加强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规范执行。要创新工作机制,确保实现高效执行。要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做到政府通力支持,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加大舆论引导力度。要以时不我待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
青海高院党组书记、院长董开军就全省法院学习贯彻孟建柱书记、周强院长和王晓勇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最高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安排部署,进一步强化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力度,发表了《凝心聚力,狠抓落实,全力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讲话,提出“提高认识、树立信心,进一步增强做好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争取支持、协调联动,进一步推动形成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强大合力;完善功能、强化应用,进一步提升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信息化水平;科学管理、强化监督,进一步健全基本解决执行难规范体系;创新理念、勇于探索,进一步深化基本解决执行难体制机制改革;加强队伍建设、严格要求,进一步强化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组织保障”六点要求。
董开军院长表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责任重大、时间紧迫、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全省法院将凝心聚力,扎实工作,迎难而上,坚决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任务,为建设法治青海、平安青海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