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中院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

28.07.2018  01:41




        7月26日下午,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和市委常委会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措施。党组书记、院长程旭文主持会议,全体领导班子和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程旭文院长传达了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常委会会议精神。他指出,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把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作为灵魂和主线,深入分析青海面临的新方位新形势新任务,体现了鲜明时代特征,回应了新的实践要求,进一步推动海东工作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指导意义。全市法院要认真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和市委贯彻落实的要求作为法院工作的具体行动、重要举措,自觉担负起各自的职责,以新担当新作为全速推进法院工作新局面。

        程旭文院长强调,一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务求实效。领导干部要坚持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全面系统地领会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各县(区)法院,中院党组中心组,各支部、部门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学懂弄通做实,真正把学习贯彻会议精神激发出的热情和动力,转化为谋划法院工作、推动工作落实的具体成效;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学习氛围。

        二要求真务实开展好审判执行工作,努力提高结案率,提升审判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惩治各类犯罪;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妥善审理违建拆迁、环境保护等涉民生案件;加大信访化解力度,推动多元化矛盾化解机制建设。

        三要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全面推进海东法院内设机构改革;落实司法责任制,健全各项配套政策,优化内设机构设置;加快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增强信息化建设应用本领。

        四要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落实党建工作,以青海新精神努力把法院队伍锻造得更加坚强有力。

        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就如何贯彻落实省委全会精神,市委贯彻落实要求进行了研讨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