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委原常委廖少华出庭受审自称“两面人”
1月22日,廖少华在庭审现场。
新华社发
贵州省委原常委、遵义市委原书记廖少华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1月22日上午在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检察机关指控,2004年春节至2012年6月,廖少华利用其担任贵州省六盘水市委副书记、市长,黔东南州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人民币共计1324万元。此案将择期宣判。因为在落马前高调反腐,并热衷“监狱反腐”教育,廖少华贪腐引起了特别关注。
据新华社电
曾主抓廉政热衷监狱反腐
落马前的廖少华,在许多人眼中属于“低调”“务实”的干部,很“敬业”、很“勤政”、能“干事”,名声比较好。
据记者调查,在任职地方党政一把手时,廖少华一直在塑造“高调反腐”的形象。担任黔东南州委书记时的廖少华,曾与各县市和州直各部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书,并多次对反腐倡廉重大问题作出批示。他还对“监狱反腐”教育这一形式特别重视,在当地一所监狱设立了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并亲自揭牌。
履职遵义市委书记后,廖少华也多次参与和主持重要反腐会议。2013年6月,遵义市启动了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月”活动,廖少华在启动大会上发表讲话,要求“切实增强党性意识和防腐意识”。启动大会前,与会人员还到忠庄监狱接受警示教育。
廖少华在法庭陈述时表示,自己作为党政主要领导,是当地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只要求别人不要求自己,失去了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使自己成为人前讲党风抓廉政、人后搞交易收贿赂的“两面人”。
自称温水煮青蛙被朋友拉下水
廖少华在庭审陈述时说,自己是“温水煮青蛙”,被朋友拉下水的。从收最好朋友陈春章的钱开始,打开了贪欲的大门。
记者采访了解到,廖少华从六盘水到黔东南州再到遵义市,湖南籍商人陈春章一直跟随其左右做生意。
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2004年春节至2012年初,廖少华利用其担任六盘水市委副书记、市长,黔东南州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接受盘县红果大酒店有限公司、六盘水市新华大酒店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春章的请托,为红果大酒店获取政府贴息扶持资金和技改资金、申请取得六盘水市相关信用社贷款提供帮助;为新华大酒店取得凯里市裕豪酒店及配套房地产项目用地提供帮助;为陈春章承揽榕江县体育馆等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等事宜提供帮助。2004年春节至2011年8月,廖少华先后10次收受陈春章给予的人民币共计394万元。
廖少华陈述说,刚开始还惶惶不安,后来就心安理得,觉得收的是好朋友的钱不会有问题。自己喜欢听奉承话,喜欢别人围着自己转,喜欢交各种各样的朋友,特别是交了一批“讲哥们儿义气”有“铜臭味儿”的老板朋友。
为了“朋友”,廖少华可谓“两肋插刀”。根据指控,廖少华在为朋友“帮忙”时手段多样,包括获取政府扶持资金、取得银行贷款、争取建设开发用地、承揽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催要工程款项等。
听不得不同意见进圈子就是自己人
根据指控,廖少华的受贿行为主要集中于其在六盘水和黔东南州任职期间,时间跨度从2004年春节至2012年6月。
廖少华在法庭陈述中说,自己当领导时有时听不得不同意见,尤其是自己决定的事,觉得不同意见是对自己权威的挑战。
廖少华被指控的另一项罪名是滥用职权罪。2008年7月至2009年6月,廖少华担任黔东南州委书记期间,在处理中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要求返还土地出让金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拒不听取州政府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又未调查核实和会议研究,强令州政府退还中博公司土地出让金,后又拒不采取补救措施,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310多万元。
“听不得不同意见”的同时,廖少华也“团结”了不少官员。据当地一些知情人士透露,除了商界“圈子”,廖少华也有自己的政界“圈子”,进入圈子的官员,他一律当作“自己人”,照顾有加。比如他在黔东南州任职时,一名颇具争议的干部不断有人举报,但仍不能阻止廖少华对其不断提拔。
在廖少华落马后,他曾经任职的黔东南州有多名官员被查。据贵州省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涉及廖少华案的包括6名厅级官员,另有5名处级官员被立案调查,还有7人做组织处理。
陕西省社科院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郭兴全认为,廖少华能够不断利用公权力为“圈内人”输送利益,同时也为自己牟私利,与当前一些地方对“一把手”的监督缺失密切相关。而他能在一段相当长的时间内“边腐边升”,也说明一些地方的干部提拔考察制度存在问题。对此,必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坚持用规范的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