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出台新政为拉面经济护航

02.02.2015  18:27
核心提示:   近日,为进一步推进我省劳动力转移就业,增加农牧民劳务收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了《关于鼓励支持“拉面经济”发展的通知》,制定四个方面具体措施,鼓励我省“拉

   近日,为进一步推进我省劳动力转移就业,增加农牧民劳务收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了《关于鼓励支持“拉面经济”发展的通知》,制定四个方面具体措施,鼓励我省“拉面经济”加快发展。

  按照《通知》要求,今后我省将加大劳务输出力度,建立驻外劳务管理服务机构,并着力发挥劳务经纪人作用。同时,将大力扶持劳务品牌,推广具有青海高原特色的“拉面经济”品牌,着力培育“化隆牛肉面”、“撒拉人家”等劳务品牌。邀请专家策划参与劳务品牌宣传推广,建立市场化、标准化经营方式及连锁式发展模式。

  此外,此次新政出台多项优惠政策,进一步加大创业扶持力度,其中包括: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设立“拉面经济”创业扶持资金,对首次创业成功者给予一次性创业奖励;取消先注册再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程序规定,简化为专家评审通过即可申请贷款;创办企业并吸纳就业的,本人和吸纳就业人员享受3年社保补贴;将城乡未就业人员拉面技能培训,特别是城镇化进程中转为城镇人口未就业劳动力的拉面技能培训纳入全省职业技能培训整体计划,落实培训补贴;对有能力从事拉面经营的农牧民,组织开展“创办你的企业(SYB)培训”;对拉面经营人员,组织开展“改善你的企业(IYB)培训”和“扩大你的企业(EYB)培训”,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竞争力;凡我省经营者在国内外开办的拉面企业,新招用省内各类劳动年龄内未就业人员就业的,按规定程序申报后,由经营者组织开展基本技能培训,按照企业新招用人员的补贴程序和标准兑付培训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