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联通青海分公司新增本地自由组合资费套餐及省内流量半年包资费备案的通知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中国联通青海分公司关于新增本地自由组合资费套餐及省内流量半年包资费的报告》(青海联通〔2014〕489号)收悉。根据电信资费备案程序有关规定,现通知如下:
一、本方案从备案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9年1月6日。
二、你公司在电信资费具体实施中应遵循以下规定:
(一)要严格按照备案的业务类型、收费标准开展业务,并向用户明示资费方案,供用户自主选择,不得强制或限制用户选择。
(二)在业务宣传时应全面、准确,不得做虚假宣传或以任何方式误导用户。
(三)严格遵守国家电信资费管理的各项规定,自觉接受通信监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附件:中国联通青海分公司新增本地自由组合资费套餐及省内
流量半年包资费标准
青海省通信管理局
2015年1月7日
附件
中国联通青海分公司新增本地自由组合资费套餐
及省内流量半年包资费标准
一、本地自由组合资费套餐
(一) 省内流量包(必选包)
月费(元) | 省内流量 | 超出后资费(含省内和国内漫游) |
10 | 150MB | 0.30元/MB |
20 | 450MB | |
30 | 750MB | |
60 | 1.5GB |
(二)本地语音/可视电话包(含来电显示)
月费(元) | 本地拨打长市合一/可视电话分钟数 | 接听免费范围 | 超出后本地 拨打长市合 一通话 | 国内漫游拨打、接听 |
6 | 60 | 本地 | 0.15元/分钟 | 0.20元/分钟 |
10 | 100 | |||
20 | 200 |
(三)短/彩信包
月费(元) | 国内点对点短/彩信条数 | 超出后资费 |
10 | 200 | 0.10元/条 |
20 | 400 | |
30 | 600 |
(四)增值业务
增值业务功能 | 月功能费(元) |
来电显示 | 6 |
炫铃 | 5 |
手机邮箱 | 5 |
炫铃+手机邮箱 | 6 |
(五)资费说明
1.本地自由组合资费套餐由用户自主选择各业务包组成用户套餐,其中流量包为必选包。
2.国内指中国内地,不含台、港、澳地区。“本地拨打长市合一/可视电话分钟数”指用户在本地发起的拨打国内普通电话、可视电话时长。
3.语音、可视电话业务按分钟计费,每次通话不足一分钟按一分钟计;手机上网按流量计费,以MB为计费单位,当月累计上网流量不足1MB的部分按1MB计。
4.选本地语音/可视电话包,则赠送来电显示功能。不选本地语音/可视电话包,本地拨打国内长市合一/可视电话资费0.20元/分钟,本地接听免费,国内漫游拨打/接听(含可视电话)资费为0.20元/分钟,如需使用来电显示功能,可选择增值业务来电显示,收取来电显示月功能费6元/月。对于用户未选择的其他业务包,业务发生时,国内点对点短信按照0.10元/条计费,国内点对点彩信按照0.30元/条计费。
5.省内流量包、本地语音/可视电话包、短/彩信包包内包含的省内流量、本地语音/可视电话拨打分钟数、国内点对点短、彩信条数仅限当月使用,当月未使用的部分不延续、累加至次月及以后各月使用。
6.用户使用国际及台港澳长途电话、国际及台港澳漫游语音及数据业务等其它各项业务,资费标准按公司已备案、审批的资费执行。
7.套餐变更无特殊约定的次月生效。
二、省内流量半年包
(一)省内流量半年包资费
收费标准 | 包含省内数据流量 | 包内数据流量有效期 |
100元 | 1.5GB | 6个自然月(不含订购当月) |
(二)资费说明
1.省内流量半年包可叠加于公司现有套餐之上,与全国流量半年包不可同时选择。
2.省内流量半年包包含的流量使用有效期为6个自然月(不含订购当月)。用户可重复订购省内流量半年包,重复订购时,已订省内流量半年包中处于有效期内的未使用流量与新订购省内流量半年包内流量累加,有效期按最后一次订购有效期限为准,不累加。有效期过后,到期未使用流量将失效,订购关系自动取消。
3.用户在停机保号期跨越一个或多个整自然月时,原有效期向后顺延相应的自然月。
4.用户订购省内流量半年包后流量使用顺序:优先使用用户主套餐套内流量、流量叠加包及赠送流量,以上流量用尽后再使用省内流量半年包。
三、其他
(一)移动电话语音业务呼叫转移资费:呼叫转移基本资费每分钟0.1元,不足1分钟部分按1分钟计
移动电话呼叫转移分为无条件呼叫转移和有条件呼叫转移两种类型。无条件呼叫转移即来电全部转移,有条件呼叫转移,包括遇忙(占线)转移、无应答(无人接听)转移、不可及(网络无法接通)转移等。用户设置转至异地号码时除收取呼叫转移基本资费外另加收长途通话费。用户漫游时使用有条件呼叫转移,收取移动电话漫游拨打、接听通话费,不再收取呼叫转移基本资费。
1.国内呼叫转移通用计费原则及按现行标准资费计算的收费标准示例(“国内”不含台港澳)
呼叫转移通话类型 | 计费原则 | 资费标准示例 |
用户在本地使用无条件和有条件呼叫转移至本地电话 | 呼叫转移基本资费 | 0.10元/分钟 |
用户在本地无条件和有条件呼叫转移至国内异地电话 | 呼叫转移基本资费+移动电话拨打国内长途通话费 | 0.1元/分钟+0.07元/6秒 |
用户在漫游地使用无条件呼叫转移至归属地 | 呼叫转移基本资费 | 0.10元/分钟 |
用户在漫游地使用无条件呼叫转移至非归属地 | 呼叫转移基本资费+移动电话拨打国内长途通话费 | 0.1元/分钟+0.07元/6秒 |
用户在漫游地使用有条件呼叫转移 | 移动电话国内漫游接听通话费+移动电话国内漫游拨打通话费 | 0.4元/分钟+0.6元/分钟 |
2.用户使用套餐情况下,收取呼叫转移基本费的,呼叫转移基本资费每分钟0.1元单独收取,不计入套餐。因呼叫转移带来的国内(不含台港澳)长途拨打分钟数计入套餐内,超出套餐包的按套餐约定资费标准执行。因呼叫转移带来的国际及台港澳长途和漫游通话,按照公司已审批、备案、公示的相应计费原则和资费标准计费收费。
3.可视电话呼叫转移基本费及计费原则,与普通语音呼叫转移业务相同。
(二)拨打各类短号码
1.免费号码不计费,不计入套餐包内时长。
2.拨打按普通市话计费的短号码,计入套餐内分钟数,超出包内分钟数部分按照套餐外资费标准收取。
3.拨打不按普通市话计费的短号码(特服号码),其中基本通话时长计入套餐内分钟数,超出套餐内分钟数部分按照套餐外资费标准收取,信息费另计。
(三)使用IP等加拨接入号业务
1.加拨17911拨打国内长途电话通话时长计入套餐内分钟数,超出套餐分钟数按照套餐外语音资费计费,不再加收国内IP长途电话费;拨打国际及台港澳长途时,按照公司已审批、备案、公示的相应计费原则和资费标准计费,即接入费加国际及台港澳长途费。
2.可视电话使用加拨号码时,计费方式与不加拨相同。
3.用户加拨其他业务接入号码,按照相应业务的计费原则和资费标准收费。
(四)用户使用2G、3G、4G网络时,语音和数据业务资费及其他业务资费与用户使用网络无关,均按用户所选套餐资费标准和计费原则计收。
四、相关业务规定
(一)月流量和流量费用双封顶
为避免用户产生高额流量费用,本地自由组合套餐实行月流量和流量费用双封顶:
当月本地自由组合套餐及叠加流量包以外的流量计费达到600元后,国内(不含台港澳)流量不再收费,直至15GB后系统自动关闭数据网络,次月自动打开。经用户主动申请,可于当月打开数据网络,后续流量按套餐外资费标准执行。
当月数据总流量(含套餐内、外各种收费、免费、定向等流量,含国际及台港澳漫游流量)达到40GB后系统自动关闭数据网络,当月不再开放,次月自动打开。
(二)新用户入网首月计费规则
选择本地自由组合套餐入网的后付费用户,入网当月套餐资费可选择“全月套餐”、“套餐减半”、或按量计费三种方式,次月按所选套餐计费:
1.“全月套餐”指申请套餐即时生效,用户入网当月即按照用户所选的套餐收取套餐月费,套餐所含内容不变。
2.“套餐减半”指用户入网当月在其所选套餐的基础上,对套餐月费和套餐所含按量计费的业务内容均减半,减半处理本着“惠及用户”原则进行取整。
3.“按量计费”指对于不选择“全月套餐”和“套餐减半”的用户入网当月业务发生时,按实际使用业务量和用户所选套餐包外资费和计费原则收费。
4.选择增值业务免收首月功能费。
(三)套餐变更规则
用户变更自由组合套餐,当月申请,次月生效。
(四)法律法规与业务协议
用户需要遵从“电信条例”、“实名制”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遵从与中国联通签署的业务协议条款。
资费销售有效时限:2014年12月10日至2019年1月6日;资费套餐使用有效时限:2014年12月10日至2019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