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一条有青海特点的乡村振兴路
青海新闻网讯 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绘就了乡村振兴的时间表和路线图,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提出了明确要求。中央和省上的重大决策部署,为我们做好“三农三牧”工作明确了重点、指明了方向,我们要把握好一个总体要求、两大工作任务、两项基础工作,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青海特点的乡村振兴之路。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要求,坚持遵循乡村发展规律,坚持规划引领,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统筹协调推进。坚持把做强农牧区产业作为乡村振兴的首要任务,进一步打开“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通道;坚持把推进农牧区改革作为乡村振兴的强大动力,进一步释放农牧区的发展活力、改革红利。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坚持把办好民生实事“关键小事”作为乡村振兴的大事来抓,进一步满足农牧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坚持把加强乡村治理作为乡村振兴的内在要求,进一步巩固发展农牧民安居乐业、农牧区文明有序的良好局面;坚持把农牧区基层组织建设作为乡村振兴的根本保证,进一步强化党在农牧区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需要全面加强党对农村牧区工作的领导,只有落实完善农牧区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抓紧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党委农村工作综合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农牧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才能协调推进农牧业农牧区各项事业持续发展。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切实加大投入力度。加大对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各级财政支农资金投入增长机制,着力提升财政支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效率,切实发挥好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任务繁重,责任重大。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农牧业农牧区优先发展,着力实施好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坚定信心、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奋发有为,就一定能加快实现“一个同步、四个更加”奋斗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