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个督查组分赴东北三省 部分燃煤企业超标排放
本报记者王昆婷北京报道 环境保护部东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6个督查组11月12日~14日继续对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情况和大气污染源排放情况进行督察。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局长邹首民介绍,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细化具体工作措施,强化问责机制。各地市、各部门分工合作,落实责任,加强督察,持续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措施。同时,督查组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个别企业未严格落实应急措施要求。如辽宁省本溪市北台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未按要求进行30%限产调整。
二是部分燃煤企业存在超标排放、治污设施建设不完善或未正常运行等问题。如齐齐哈尔市黑龙江黑化集团有限公司8台锅炉均超标排放,焦炉无除尘设施,烟气无组织排放严重,部分煤灰露天散堆。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富拉尔基热电厂、黑龙江华电富拉尔基发电厂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原煤露天堆存,未采取抑尘措施。葫芦岛市国电润泽热电有限公司烟尘超标排放。辽宁省沈阳热电厂7号炉烟气在线监测设施不正常运行。吉林市源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擅自拆除在线监控设备,未按规定进行手工监测。
三是燃煤供热企业锅炉环保设施建设、运行问题突出。如哈尔滨市捷能热力电站有限公司闲置3台建有脱硫及低氮燃烧设施的锅炉,却投运了两台未建设脱硫脱硝设施的锅炉。哈尔滨市鑫玛集团呼兰热力有限公司锅炉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3项指标今年10月份至今持续超标,未进行整改。哈尔滨市双城区晟瑞热力供应公司脱硫设施未正常运行,超标排放。双城国发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热水锅炉未批先建,无脱硫脱硝设施。双城开发区管委会锅炉房无任何环保设施,黑色烟气直排。育英小区锅炉房、嵩山物业供热有限公司未建设脱硫脱硝设施。吉林市建华锅炉房未完成提标改造任务,80t/h锅炉脱硫除尘一体化设施未投加脱硫剂,煤场和渣场无防风抑尘措施。延边市的龙井市盛泰热力发展有限公司、龙井市立公热力有限公司、龙井市热力公司3家企业未按环评要求建设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鞍山市海城市恒烨供暖有限公司未按环评要求采用高效布袋除尘器。海城市艺新热力有限公司未对除尘、脱硫设施进行改造,难以稳定达标排放。阜新市供热总公司第二、三、五、六分公司锅炉,齐齐哈尔市房产建筑段1号、8号锅炉房,鹤城热力物业有限责任公司和平厂锅炉房、阳光集团正阳二号锅炉房、金昌供热公司新民锅炉房均未建设脱硫脱硝设施。
四是一些建筑工地、物料堆场未落实防扬尘措施。如吉林市龙潭山(榆树沟)搬迁改造工程工地、中兴街与松江北路交叉口施工工地、滨江东路铁路道口煤场等7处工地、堆场渣土、砂石露天存放。
针对上述问题,督查组已要求地方环保部门依法严肃查处并监督其整改到位。下一步,环境保护部将继续关注东北地区空气质量情况,督促地方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