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何副主任赴海东市进行青海省邮政条例立法调研
为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进程,切实提高我省邮政条例的立法质量,7月7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沈何带领由法制委和省邮政管理局有关同志组成的调研组,赴海东市对《青海省邮政条例(草案修改稿)》进行立法调研。海东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邮政管理局;乐都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民和县政府,乐都区、民和县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人;海东市邮政分公司、乐都区邮政局、民和县邮政局、乐都区高庙镇邮政所、民和县马营镇邮政所;海东市部分快递企业负责人和海东市部分邮政服务社会监督员参加了座谈会。
座谈会中,参会的海东邮政管理局等部门介绍了当前海东市邮政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部分快递企业就本公司的经营现状和实际困难,向调研组成员作了介绍,邮政监督员针对日常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参会同志结合实际工作,针对草案修改稿的内容畅所欲言,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沈何副主任就我省邮政业发展的现状、存在的问题、目标任务及邮政管理立法需要解决的问题与参会同志进行了广泛、深入的交流和讨论,座谈会气氛十分活跃和融洽。
沈何副主任指出,在条例草案的统一审议过程中,省邮政管理部门高度重视,积极参与立法的协调和修改工作。省人大财经委、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负责同志也加班加点,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今天的座谈会,开的很好,大家提出了很多建设性的意见,可以说,收获很多,启示不少,对我们进一步修改完善好法规草案很有帮助,我们将认真研究吸纳大家的意见建议。
沈何副主任强调,一要扩大邮政普遍服务半径。邮政事业关系千家万户。改革开放以来,我省部分邮政普遍部分业务明显萎缩,已经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这就要求政府部门、邮政企业要根据邮政普遍服务的行业特点,采取多种方式共同努力改变邮政普遍服务的经营现状,切实考虑到边远地区老百姓的实际利益,要让广大群众享受到邮政改革发展成果,坚决杜绝邮政普遍服务不普遍等不利于邮政业发展的现象。二要促进快递服务健康发展。作为顺应时代发展需要的新兴产业,我省快递业务发展速度之快,服务领域之广,创造业绩之高,是我们之前难以预料的。对于新兴产业我们既要鼓励、给予政策支持,又要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更要进一步规范其发展。只有这样才能适应时代要求,满足群众需要。三要完善条例修改工作。地方立法作为规范社会行为的重要手段之一,不仅要规范邮政管理部门、邮政企业、快递企业的有关行为,更要维护好群众利益。这部条例的制定,要实现各方面利益的“双赢”。有关部门和负责条例修改的同志,要把座谈会的好意见、好建议认真研究,尽可能地吸收到条例中来,通过立法工作,进一步保障我省邮政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