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政总队]严肃巡查纪律 提升管理成效

25.07.2014  13:05
          近日,乐都高等级公路路政大队加强上路巡查力度及工作纪律,并提出了具体的巡查工作要求。一是巡查必须有两名以上路政执法人员参加,巡查人员按规定着路政制服并着反光背心,戴大檐帽或头盔,佩戴交通行政执法证件。二是巡查车速应控制在60Km∕h以下,且不得影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夜间行车或遇恶劣天气时应根据情况减速慢行,确保行车安全。三是24小时内对同一路段不少于3次的巡查,对路政巡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应责令当事人当场纠正或消除违法行为,当场不能纠正或消除的,一律立案查处。四是巡查结束后,巡查人员应将巡查情况整理汇总,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