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政总队】乐都高等级公路路政执法大队荣获“市级文明单位”称号

05.05.2016  16:27

      近日,乐都高等级公路路政执法大队被海东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2014-2015度“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是乐都大队被命名表彰为厅级文明示范窗口单位、乐都区县级文明单位后,精神文明建设取得的又一成果。
      乐都高等级公路路政执法大队自担负马平高速公路路政执法工作以来,在海东高等级公路路政执法支队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保护路产、维护路权”为己任,始终把文明执法、热情服务作为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不懈追求,积极开展了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大队领导班子认真组织职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道德讲堂、学雷锋活动、志愿服务活动等载体,推动了职工文明单位创建的积极性。同时,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措施、夯实创建基础,结合开展创建“阳光路政”品牌活动,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形成全方位部署、全员参与的文明创建大格局。大队路政人员全身心投入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在积极学习,履职尽责,提高路政执法水平、执法形象的同时,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扶危济困等活动,赢得了上级领导、地方政府、省内外司乘人员的良好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