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源跻身首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03.10.2017  00:10

9月21日,环保部在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现场推进会上命名授牌全国首批46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湟源县名列榜单,成为我省唯一获此殊荣的地区。

近年来,湟源县将“生态立县”作为战略目标,努力打造湟水河上游生态建设重点县品牌,大力推进以环保、林业、水务、现代农牧业、生态旅游、生态家园、生态文化为主的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努力构建城乡一体的生态安全保障体系,不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实现“生态、人文、效益、景观”协调发展,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绩。

目前,湟源县域内主要河流湟水河出境(扎麻隆)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Ⅱ类水体功能要求,空气优良率逐年上升达87.6%,生态环境状况指数达65.98,森林覆盖率41.86%。危废处置率达100%,城镇污水处置率100%,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全县8个乡72个村分别被评为省级生态乡、生态村。湟源也先后被授予“全国造林绿化百佳县”、“全国绿化模范县”、“全国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县”、全省第一个“省级生态建设示范县”等荣誉称号。

据了解,对于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环保部将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山水林田草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等方面给予政策、项目、资金扶持。而能获评首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是对当地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取得成就的极大肯定,是一项极其光荣的称号。这也是环保部升级国家生态县市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后,第一批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模范生”。相比之前,升级后考核标准更多、也更为严格,也因此,这份沉甸甸的荣誉,对处于湟水河上游的湟源来说,更加显得来之不易。 (于瑞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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