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商业车险费率改革正式启动 12月18日起使用新的条款费率

10.11.2015  15:33

   作为中国保监会指定的第二批12个试点省份之一,11月1日至12月17日,我省全面启动商业车险费率改革,从2015年12月18日起,正式使用新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

  近年来,随着我国机动车保有量和投保率的快速提升,车险的覆盖面、影响力都在不断扩大,与此同时,商业车险价格形成机制不科学、条款费率不适应消费者需求等问题逐步显现,现行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亟需改革。通过改革,将建立更加有序的市场体系,商业车险价格总体会下降,风险与费率会更加匹配。改革后,驾驶习惯好、出险频率低的车主续保费率将大幅降低,出险率较高的车主可能会面临较大幅度的保费上涨,同时,车辆零配件价格之和与整车销售价格的比值(即“零整比”)也将影响到保险费的高低。即车型零件价格越高,保费就可能越高,“零整比”越大,保费也就越高,但对车主来说,能够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得到更合理的赔付。

  据悉,我省是中国保监会指定的第二批12个试点省份之一。青海保监局高度重视商业车险改革,明确指导思想,制定详细实施方案,成立专门机构。其指导原则是坚持市场化方向,通过改革,释放保险公司的创新活力,增强保险公司风险识别、成本管控和发展动力,促使其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差异化的市场竞争,推动行业提质增效升级。同时加大保险监管力度,引导各财险保险公司为保险消费者提供更多优质优价的商业车险产品和服务,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