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机动车轻微事故处理办法》昨起正式实施 新规首日交警未开出堵路罚单

11.10.2015  13:41
  开车上路,最怕的就是遇上堵车。很多路段的堵车是前方车辆发生了小剐蹭,车主站在路中间争执不休引发的交通堵塞。昨日起,《西宁市机动车轻微事故处理办法》正式实施。记者从西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各中队获悉,截至10日17时45分,新规实施首日,省城没有司机因小事故引发大堵车而受罚。
  小事故成市区行车高峰堵车主因
  10月8日上午,记者在昆仑路附近看到,一辆出租车与一辆私家车发生了剐蹭。双方司机将车停下,下车查看汽车损坏情况。由于早高峰车流量较大,后方车辆无法行驶,道路越来越堵。
  一名司机告诉记者,一般事故发生后,害怕自己处理不当,多数车主都会选择等待交警到场,由于事故车辆占道,让后面的车辆难以通行,事发路段就会严重堵车。
  10月10日15时许,记者在七一路看到,两辆轿车发生追尾后,由于车辆受损较轻,两名司机立即拍照取证,互相留了电话号码,并将车开走,附近路段并未因交通事故造成拥堵。
  新规首日交警未开出堵路罚单
  10月10日,记者从西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出台《西宁市机动车轻微事故处理办法》的目的,在于实现轻微交通事故交警快速处理和保险快速理赔的无缝衔接,减少了多个事故处理环节,简化了程序,极大地方便了事故当事人,保障了西宁市区内道路畅通。昨日,新规实施首日,并没有因轻微事故不撤离现场被罚款的现象。
  《办法》中规定,对符合快速处理条件的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未按规定撤离现场的,交通警察应当责令其撤离,拒不撤离的,依法强制撤离,并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给予200元的处罚。
  当事人撤离现场后不按约定配合处理或在办理保险理赔过程中,一方当事人为逃避赔偿责任不按约定配合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后依法立案处理。
  10月10日下午,记者从西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各中队获悉,截至10日17时45分,新规实施首日没有司机被罚。
  轻微事故处理方法及拍照取证技巧
  西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工作人员说,一些司机没有处理事故的经验,轻微事故发生后,等待交警出警,这样就会造成交通拥堵。也有司机在发生轻微事故后,双方为责任划分争论不休,造成后方车辆无法通行。
  交警提醒,发生轻微事故后,司机应当尽快取证并撤离现场,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然后共同填写《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没有协议书可书面形式记录事故及双方信息,在保险公司指导下处理赔偿事宜。如果一方全责,另一方无责,双方同等责任或不能明确责任的,可以到两个快速理赔中心处理。快速理赔中心地点分别位于城东区康西一路和城西区名城巷内。
  双方对事故责任无争议的,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
  此外,事故发生后如何拍照取证才有效?西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工作人员建议,拍摄车辆肇事所在现场道路及环境照片。画面要求包括事故各方车辆和所在道路情况,可从车前和车后方向分别拍摄。在前后5米至10米外拍摄,最好把半幅路面照出来,至少拍两张事故车辆照片,拍清楚对方的车牌、车型,两车相碰撞部位照片,并完全拍摄两车接触部分。
  哪些事故应当保护现场
  根据相关法规,有很多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不能随意移动车辆,具体包括:
  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标志、无环保标志的;运载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一方逃逸的;未在青海省内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
  发生以上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