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传达学习全国“四好农村路”运输服务工作现场会精神

16.11.2016  03:02
    11月14日,厅党组书记、厅长马吉孝主持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杨传堂书记在全国“四好农村路”运输服务工作现场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和总书记对广大农民群众的关心关爱,充满了对农村公路发展的殷切期望,是做好农村公路工作的指导方针和根本遵循。杨传堂书记的讲话,全面客观地总结了农村交通运输发展所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准确分析了“四好农村路”运输服务工作所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明确提出了实现“十个百分百”的目标和8项重点工作,为我省“四好农村路”运输服务工作发展统一了思想、指明了方向、明确了措施。
    会议强调,全省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杨传堂书记讲话精神,站在讲政治、敢担当、有作为的高度,将“四好农村路”建设作为交通运输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载体和抓手,作为“十三五”时期交通运输工作的重中之重,做到重点部署、重点支持、重点督促,在既有工作基础上,持续发力、久久为功,确保“四好农村路”建设成为交通运输发展的样板,成为交通运输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引擎。
    会议要求:一是要加快与省人大、省政府法制办的沟通衔接,将《青海省农村公路管理条例》的立法工作列入工作日程,逐步完善农村公路法规制度体系;二是要紧紧把握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黄金时期,加大农村公路建设工作力度,以开展2017年“四好农村路”建设年活动为抓手,加快完善农村公路网络;三是要深入调查研究,做到对农村公路建管养运情况心中有数,加快农村公路的提档升级和维修改造,逐步提升农村公路服务保障水平;四是要加强推进农村交通运输服务工作,以区域物流园区、县级农村物流中心和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建设为抓手,着力提升农村交通运输服务能力;五是要按照分类推进的原则,研究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工作和“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示范乡镇和示范村的创建工作;六是要加强“四好农村路”考核力度,积极争取省政府支持,力争将“四好农村路”发展指标列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进一步调动全省各级政府推进“四好农村路”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陆宁安,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平、王永祥、驻厅纪检组组长韩素文,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付大智、陶永利,副厅长阿明仁,省公路局、省运管局、西宁市、海东市交通运输局和厅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参加了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