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启动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攻坚行动

07.09.2015  18:41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遏制重特大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件和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省交通运输厅决定在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攻坚行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攻坚行动从2015年8月中旬起到2017年12月止,为期两年半,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部署启动阶段(2015年8月),省厅印发行动方案,进行工作责任分工,启动攻坚行动要求各地交通主管部门、厅直各单位要按照省厅攻坚行动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目标责任分工,明确推进措施、完成时限和考核要求等,广泛动员,迅速行动。第二集中排查治理阶段(2015年9月-2017年6月)。制定有关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和风险预防控制制度等,全面排查道路运输、工程建设、水路运输和交通基础设施四个重点领域内的安全生产隐患和风险辨识,编制隐患和风险源清单,拟定隐患治理措施和风险防控方案,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重点监管,开展攻坚行动专项巡视督导,对隐患排查走过场、隐患治理不彻底的要问责、追责。形成风险有效防控在事前,隐患排查根治在一线,防止风险变隐患的机制。第三巩固提升阶段(2017年7月-2017年12月)。对攻坚行动进行全面总结,通报反面典型,固化好的经验做法,形成隐患排查治理的制度、流程以及工作指导手册,基本建成企业负责、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运行有效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管控体系。同时,为保障行动有效有序开展,省厅安委会从全面落实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聚焦重点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监督管理、扎实构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高效运转机制等四个方面进行了具体任务分工。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和交通运输企业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攻坚行动领导小组,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机制。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加大攻坚行动的宣传,形成有力氛围,促进攻坚行动扎实深入开展,省厅安委办将及时对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