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进一步加强残疾人证核发管理工作

06.04.2016  18:55

  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换发以来,青海省严格遵照有关规定,认真开展了核发和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截止目前,已办理残疾人证16.8万本,办证率达到56%。

  2016年3月,我省再次出台利好政策,首次将三、四级困难残疾人纳入了生活、医疗和养老补贴范围,极大地激发了更多疑似残疾人办理残疾人证的热情。为进一步规范残疾人证办理工作,使更多残疾人真正享受政策红利,省残联年初专门印发了通知,就进一步加强残疾人证的核发管理工作提出了要求,并结合2016年全省残联系统提升残疾人基本服务能力暨基础管理“回头看”活动,安排部署了残疾人证自查清理工作,重点纠正人情证、假证和超标准办证等问题。

  目前,海东市化隆县组织残联、县医院、县疾控中心相关人员召开了残疾人证办理工作协调会,对办证程序、标准、要求进一步统一规范,从源头上严把残疾人证鉴定表领取关,协商建立了精神、智力、重度残疾人鉴定工作协作机制,有效解决了残疾人办证难的问题;海南州贵南县、海北州海晏县残联根据县政府统一安排,主动邀请省第三人民医院、县医院专家联合组成残疾人证复审工作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残疾评定标准》,对全部已发残疾人证进行了逐一审核。截止目前,贵南县已清理注销残疾人证393本,海晏县已变更不符合标准残疾人证103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