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 ——2018年青海省退役军人安置工作综述

15.02.2019  10:30

  2018年以来,我省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围绕服务军队和国防建设需要,顺应社会保障体系调整和部队改革进程,紧跟国家改革步伐,组建退役军人事务机构,与时俱进,持续完善退役军人安置制度,服务军队和国防建设的能力显著提升,退役军人政策全面落实、管理保障体制更加明晰,切实维护了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向着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职业的目标阔步前行。

   圆满完成年度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任务

  2018年,在国家规定时间节点完成了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和自主择业干部及随调配偶的接收安置工作,年度军转干部安置率达到100%。进一步加大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政策落实力度,对符合中央政策规定的,及时纳入解困范围,对政策之外、情理之中的,根据实际情况加大个案精准救助力度,及时帮扶解困到位。

  印发了《关于调整企业退休和失业军转干部解困补助标准的通知》,指导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与全省退休人员同步、同比例调整提高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标准。

  对军转干部、自主择业干部普遍进行全员适应性和上岗前培训、党性教育培训、就业创业能力提升培训,切实提升军转干部政治素养,提高其适应社会和创业能力。

   圆满完成年度退役士兵安置任务

  2018年8月14日,青海省2018年度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会议在西宁召开。会上表彰了40名模范先进退役士兵和10个接收安置退役士兵先进单位,并在《青海日报》连续刊载优秀退役士兵先进事迹,营造了社会各界关心支持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的良好氛围。

  省委、省政府、省军区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度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下达全省安置计划,主动与用人单位协调沟通落实安置岗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安置率达100%。

  及时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兑现落实了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资金1.03亿元,向全省各地印发《退役士兵安置政策汇编》600余册,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就业培训项目、培训机构、培训工种时间及补贴等相关政策印转各地,退役士兵政策宣传率和知晓率达到100%。全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愿选择参加厨师、无人机驾驶、挖掘机、计算机操作技能培训的占4%,选择汽车驾驶技能培训的占96%,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参训率达到了74.8%。

  进一步拓宽安置渠道,在我省出台的相关政策中明确规定,全省六州乡镇事业单位每年从驻青部队即将面临退伍的士兵中公开招聘50名工作人员。全省公安机关公开考录人民警察时,拿出10%的计划面向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定向考录。

  今年我省退役士兵通过公开考录公安干警30人,进入各级事业单位70人,考录到省交通运输厅、省监狱局20人,为退役士兵通过公平竞争进入事业单位和公务员序列提供了政策保障。

  同时,积极协调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拿出248个岗位,面向退役士兵进行专项招聘,组织全省300余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参加招聘面试,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用人单位搭建了双向选择平台;为扎实推动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帮扶工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就全面推动我省退役军人就业帮扶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进一步明确了相关部门职责任务,将有效推动退役军人创业就业各项工作落实。会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认真做好退役军人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退役军人党组织关系转接程序。

   优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全年下拨优待抚恤补助资金1.57亿元,确保了各类优抚对象政策待遇落实。根据国家统一部署,下发了《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从2018年8月1日起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提高幅度达到10%。

  组织召开伤残等级评定会议,对57名退役军人、公务员、人民警察进行了等级评定,对符合条件人员办理伤残证件并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审核接收92名退役残疾军人,并为全省残疾军人配发了21万元的辅具(包括轮椅、助听器、手杖、病理鞋、假肢)。组织开展优抚对象短期疗养和医疗巡诊工作,免费发放约12万元药品。

  开展2018年铭记英烈主题教育活动,在中华英烈网、青海民政信息网开设主题专栏,引导广大群众开展网上祭扫活动。投入1560万元对7个烈士陵园和3个优抚事业单位进行维修改造。

   军休保障能力持续提升

  进一步加快军队离退休人员移交进度,本着“只要部队交得出,地方就接得下”的原则,按照“四个统一”的做法,做到即退即审即交即接,及时高效地完成了国家下达我省的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无军籍职工接收安置任务,安置率达到100%。

  军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不断加强,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定期为军休人员体检,打造具有高原特色的军休文化建设体系,及时调整落实军休干部、家属、遗属政策待遇。及时协调省财政下达各项军休安置经费,确保了军休人员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的落实,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通知要求,重新核算军休干部、遗属取暖补贴标准。根据省人社厅和省财政厅文件精神,指导各地测算调整落实了无军籍职工2018年基本养老金所需经费。

   信息采集工作稳步推进

  为了全面摸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底数并为其家庭悬挂光荣牌,建立健全服务对象档案和数据库,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省民政、人社部门坚决贯彻中央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迅速组织力量,明确工作责任,制定专项方案,先后印发《青海省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方案》、《青海省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第一阶段工作实施细则》。

  9月11日,主管副省长动员部署全省信息采集工作,及时组织全省召开信息采集业务培训班,各级政府分管领导和省级相关单位负责人及业务骨干200余人参加了培训。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各级政府公务网、电视、广播等媒体加大信息采集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积极协调省级财政安排645万元,制作21万块光荣牌,购置472套信息采集设备,全省设置退役军人信息采集点456个,派出8个工作组分赴各地开展业务培训和督导检查,确保政策宣传到位,人员经费保障到位,设备配发到位,信息采集工作有序推进。

  截至目前,全省已圆满完成了第一阶段信息采集任务。印发了《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为全省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对全省悬挂光荣牌对象范围、工作原则、实施步骤做了进一步明确,并提出了工作要求,确保2019年4月10日前完成全省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悬挂、更换光荣牌的任务。(赵 静      刘 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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