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县法院多项举措 积极应对疫情
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大通县法院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及时动员、精心部署,采取多项举措积极应对,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根据1月28日党组会议部署, 2月3日收假第一天,院政治处列出近期政治理论学习清单,要求全院干警通过“学习强国”“法宣在线”“信仰的力量”等学习平台加强自学,着重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自大年初一以来对疫情防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李克强总理节前视察青海及视察指导武汉疫情防控期间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省市县委、上级法院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通过个人自学,充分认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严峻性、复杂性、紧迫性,从自我做起,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二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及时成立了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院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担任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各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并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一名主管副院长亲自担任办公室主任,协调、督导全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立后,明确责任,上下齐心,形成一盘棋工作局面,为有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打好了组织保障。
三是广泛宣传,科学防控。第一时间在微信公众号发布《青海法院网上诉讼指引——诉讼服务、申诉信访、在线审理、法律咨询》《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工作的通知》《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疫情防控期间诉讼事项提示》,并在公示栏等醒目处张贴,及时将疫情期间诉讼事项告知群众并加以引导。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内宣外宣相结合的方式,利用院内LED屏、横幅等,全天候发布疫情防控公益宣传动画、标语,进一步扩大疫情防控知识的知晓面,凝聚起共克时艰的强大合力。设立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登记台,对于来访的诉讼人,接待人员仔细登记姓名、住址、来往行程、体温等信息,耐心讲明讲透疫情形势,规劝其注重个人防范,佩戴口罩,并指引诉讼人进行网上诉讼或诉讼服务电话咨询。
四是综合施策,精准防控。将疫情防控处置关口前移,搞清楚本院出(返)省人员动态信息,随时了解掌握行程动态、身体状况,提醒出省人员注意做好个人防护,时刻保持电话畅通。截至发稿时,核准摸清出(返)省人员17人,其中已返省10人,对返省人员及时提醒前往所在社区报到,并要求其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期间及时汇报自身及家人身体健康情况。积极协调购入口罩、消毒液、消毒酒精、测温枪等,在节后上班首日及时分发到审判一线部门,以各庭室为单位做好诉讼服务大厅、庭审法庭、调解室、食堂、车辆等重点场所的消毒、通风、人员管理等工作。疫情防控期间,食堂采取分时段错峰供应早、午餐,并要求提前预约、自带餐具,尽最大努力阻断疫情蔓延传播途径。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公职人员管理确保节后良好工作秩序的通知》精神,加强上班纪律管理的同时,针对疫情,暂时停止集中指纹签到、签退,采取各庭庭长统计上报在岗情况、纪检监督抽查等形式的考勤制度。继续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为避免诉讼活动中因人员聚集,降低交叉感染风险,诉讼服务中心临时关闭,暂开设一个诉讼服务窗口为当事人提供诉讼引导服务。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青海移动微法院、青海网上法院及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互联网法庭等网上诉讼平台开展诉讼活动,倡导法官通过青海移动微法院、青海网上法院、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互联网法庭进行线上办案。
五是强化督导,抓实防控。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协调督导职能,由一名副院长带队,组成督导组,分赴各部门、基层人民法庭开展疫情防控督导,查看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值班制度落实情况、上班工作情况,通过督导对发现的来人登记制度落实不够、个别防控措施落实不细等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强调对于新受理的诉讼事项要利用信息化平台给予办理,最后,叮嘱干警要严格遵守疫情期间的各项纪律,并做好个人防护,保障自身健康与安全。
图为:
院机关设立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登记台
张贴疫情期间诉讼事项公示
为进出人员测量体温
分发消毒器具
院机关办公场所消毒
诉讼服务大厅消毒
车辆消毒
法官网上办公
院督导组督导法庭疫情防控工作,查看来访人员电子登记台账
悬挂疫情防控宣传横幅
法庭设立来访登记处 放置网上诉讼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