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县法院:怠于行使权利 酿成恶果自负
22.07.2015 19:31
本文来源: 法院
事后原告李某某向办案法官诉苦,承认被告当时曾多次主动找自己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手续,都怪自己为了节省转移登记费用不愿配合,时至今日,涉案房屋面临拆迁,牵扯自己切身利益,才惊觉未经产权转移登记,自己不能获得拆迁补偿,千方百计请求被告配合办理,谁知被告不愿,自己白白损失了七千元钱。办案法官提醒大家,权利在手,应及时行使,怠于行使,酿成恶果需自负。
本文来源: 法院
22.07.2015 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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