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县辟谣网传“连环杀人案”消息:发生杀人案仅一起 已告破
12月1日,大通县公安局举行新闻通气会,向新闻媒体通报了‘11.11’杀人案的侦破过程等。
(本网记者 朵海平 摄影报道)近日一条“最近大通特别危险,11月16号下午大通河捞起一名女子,这已经是这一个月以来第四名遇害的女性了!大通的女士们一定要注意安全!”的消息在互联网、微信等上广泛转载,并引起了社会的恐慌。随即大通县公安局就该消息进行了辟谣,称:“互联网及微信上流传的‘大通县连续发生四起重大杀人案’‘连环杀人案’等纯属虚假消息。其实大通县近期发生的重大刑事案件只有一起‘11.11’杀人案,目前已成功告破。”
12月1日,大通县公安局举行新闻通气会,向新闻媒体通报了‘11.11’杀人案的侦破过程等。
11月11日8时14分,大通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报案称:“大通县桥头镇清真寺拱桥旁河道内发现一具尸体”。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进行了现场勘查和尸检,确定死者系他杀。随后大通县公安局立即启动命案快速侦破机制,全面展开侦查。经查,死者名叫王兴某,女,48岁,家住大通县桥头镇园林路,系大通华联超市员工。确定死亡时间为11月10日21时10左右。案发当晚王兴某21时准时下班后步行途经至桥头镇一号桥时被杀害。
案发后,大通县公安局迅速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了“11•11”专案组。专案组克服案发现场周围环境复杂、气候恶劣等各种困难全力开展案件的侦破工作。技术组通过反复勘查案发现场,提取了大量有价值的痕迹物证。视频调查组围绕案发现场,框定重点范围,重点时段,调取了100多个监控摄像头一周的视频资料进行反复查阅。排查组全面走访摸排桥头镇一号桥两侧的居民、出租房、工地、宾馆,走访人员多达两万余人次。
经50多个小时连续奋战,通过大量调查走访、取证工作,专案组于11月15日锁定了在桥头镇人防工程工地务工的犯罪嫌疑人高学某(男,27岁,河北籍),此时犯罪嫌疑人高学某已逃离青海,随即专案组辗转甘肃、四川、河北、云南等地展开抓捕工作。11月21日21时,专案组终于在昆明市西山区将犯罪嫌疑人高学某成功抓获。经审讯,高学某交代了犯罪过程。
据犯罪嫌疑人高学某目前供述,11月11日晚高学某喝了点酒在大通县桥头镇清真寺拱桥附近走动时与被害人王兴某相遇,看四下无人便起了歹心,随即上前掐住受害人脖子要实施抢劫强奸,在受害人奋力反抗之后,未得逞的高学某怕事情败露,便用石头猛砸受害人头部将其杀害,杀人的高学某已经失去了理智,他又对受害人尸体进行了强奸,之后把受害人尸体抛入河中。
至此,犯罪嫌疑人高学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大通“11.11”杀人案也已成功告破。
同时,大通县公安局也注意到网上流传的‘大通县连续发生四起重大杀人案’‘连环杀人案’等消息。对此,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及时进行了网上追踪,根据相关法律对造谣当事人给予处理。并提醒广大群众对类似上述虚假信息要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