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两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成立一年来案件审理情况
2月23日下午,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我市两级法院审理环境资源类案件的基本情况和特点、为生态环境建设保驾护航采取的积极措施及今后的工作方向等三个方面对全市法院审理环境资源类案件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生态司法保护工作是一项充满绿色、充满希望的崇高事业。以法治的力量守护青山绿水、留住蓝天白云,是全体人民福祉所系,也是人民法院义不容辞的责任。我市两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成立一年来,努力实现民事、行政“二审合一”的审判机制,及时审理涉及环境资源类案件,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保障环境资源法律法规正确实施,对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2015年我市两级法院共受理环境资源类民事、行政案件共计94件,城西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庭跨行政区域受理的民事案件46件、行政案件2件,跨区域审理案件数达69%。
作为一项全新的审判领域,环境资源审判法官不仅需要过硬的业务素质,更要有做好环境卫士的社会责任心,环境资源审判庭成立以来,两级法院注重工作方式创新:一是加强对环境资源现状的调研,通过走访西宁市环境保护局、西宁市国土资源局、西宁市林业局、西宁市水务局,使从事环境资源审判的法官对我市环境资源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行政执法现状等有了准确的认识,对于开展环境司法与行政执法良性互动开了头、起了步;有针对性地强化对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发表了多篇针对环境资源保护法律问题研究的论文,并获得了多种奖项;二是两级法院及时沟通,同时敲响了环境资源民事、行政审判的第一槌,人民法院报及各新闻媒体都对我市两级法院敲响环境资源审判第一槌予以了报道;三是发挥司法能动作用,加强环境资源法律法规宣传。积极开展法官进社区活动,向社区居民讲解新环保法,宣传环境保护科普知识和绿色环保理念;在“六.五”环境日时与青海省环保厅、西宁市环保局等二十余家单位联合举办了“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咨询活动,通过宣传活动传播和弘扬了“生活方式绿色化理念”;四是加强环境资源审判队伍,通过努力完成了达700页的《环境资源法律法规资料汇编》,汇集了环境资源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典型案例等,对大家的学习和查阅提供了方便。
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提到了新的高度,指出“青海最大的价值在生态、最大的责任在生态、最大的潜力也在生态”,因此在新的一年里,环境资源审判庭要总结经验、努力探索,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能作用,实现全会提出的进一步建设全国生态文明先行区,努力走向生态文明新时代的目标。具体的打算为:一、明确环境资源审判庭管辖和受案范围;二、加大环境资源司法公开和宣传力度;三、完善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配套机制;四、大力推进和支持环境公益诉讼;五、能动司法,加强对行政机关的业务指导。
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刚刚起步,仍然存在着许多不适应和薄弱点,与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期望还存在较大差距,面对环境资源的严峻形势,我市两级法院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使命感,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工作,不断提高司法保护水平,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开拓进取,探索创新,将环境资源审判这项保民心、顺民意的事办好、办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