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法院:创新审判方式 提升司法能力
一是民商事审判重点抓好民事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通过试点,总结经验,形成成果,并于2015年全面推广,“由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案件质量负责制在四个法庭及院各业务庭积极推行落实;注重民事调解工作,民事审判尽量做到多调少判,能使调解审理的案件绝不判决结案,民事案件调解率达50%;探索建立“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审判模式,大力推行“小额速裁”审理机制,对符合“小额速裁”条件的案件一律使用该机制进行审理,近两年,审理小额速裁案件363件,涉案标的137万余元,当庭履行案款50余万元。二是刑事审判抓好量刑规范化机制的推行和落实,规定15种罪名使用量刑规范化率达到了90%以上;积极推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机制,使符合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全部适用快速审理机制进行了审理,两年审理轻微刑事案件356件,标的137.9万余元,当庭履行标的88.1万余元,当庭履行率63.7%。三是行政审判在妥善化解官民矛盾纠纷的同时,重点做好监督、支持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对有关部门在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瑕疵及时发出司法建议,近两年发出司法建议77份。四是着力加强执行工作,创新执行手段,不断提高执行率。特别是去年以来,进一步创新执行手段,建立了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制度,将失信被执行人纳入全国法院执行信息网,法院、银行、航空、高铁等多部门网上对口联动执行,对有钱拒不履行执行义务的“老赖”基本形成了强有力的网络联动执行“包抄”机制。其次,继续加大拘留、冻结银行账户、查扣财产等强制执行措施的使用力度,迫使一大批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履行了执行义务,两年间采取司法强制措施达600余人次,受理执行案件1835件,执结1510件,执行率82.3%,执行申请标的9831万余元,执结标的总金额 8061万余元,实际执行到位标的4751万余元, 实际执行到位率5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