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法院判处一起村干部贪污受贿案

12.06.2015  17:52

        近日,大通县法院审理了一起村干部贪污、受贿案件,被告人田某某、严某某、田某甲犯贪污罪、受贿罪,被法院判处刑罚。被告人田某某、严某某、田某甲是大通县xx镇xx村村干部,几被告人身为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在协助人民政府申报农村奖励性住房时,将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农户列为申报对象,共同骗取政府农村奖励性住房款26000元,赃款平分,数额较大,影响恶劣;被告人严某某身为村主任,在协助人民政府落实奖励性住房工作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现金14000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案发后司法机关对上述三被告人果断采取了司法强制措施,大通县人民法院对三被告人依法进行了公开审理。

        案情链接:农村广大基层干部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各种利益和权力关系发生了变化,在一部分村干部队伍中,孳生了腐败现象,并呈上升趋势。这一问题不能不引起人们的警觉。

        一、村干部腐败的成因

        (一)守法意识不强。个别村官为官“动机不纯”。认为当上村官就有权,“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上任捞一把,缺乏带领村民致富的责任心。 

        (二)村级财务管理不够规范。绝大多数村没有形成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账目设置不规范,财务审批不严格。

        (三)乡镇部门监督缺失。当前地方都推行村账乡管,但其工作内容只侧重于服务,平时只检查村级财务开支票据是否规范等表面现象,而对村级资金的使用情况缺乏有效的实质性的检查和监督,尚未起到真正的制约作用。 

        (四)监督审计不到位。村级事务决策权往往集中在村支书、村主任等少数人手里,自由裁量权过大。有的村公章握在村官手里,危房改造、困难补助、移民搬迁等惠民政策,村里又不召开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村民根本不知情;有的村民只忙于自家发展生产,对村官的违纪违法行为也就视而不见。 

      (五)乡镇纪检部门查处违纪案件力度不够。村干部从腐败发展到违法犯罪,有个渐变过程。有的乡镇领导发现问题,往往睁只眼闭只眼,结果毁了一些本可挽救的干部。

        二、预防和惩处村干部腐败问题的对策 

      (一)加强思想教育,使村官自觉抵制腐败。以完善教育培训机制为重点,全面提升“村官”队伍整体素质。

      (二)完善监督机制,使村官不能腐败。按照民主监督、权力制衡、公开透明、村民自治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和强化监督制约机制。

      (三)加大查处力度,使村官不敢腐败。

      (四)完善用人机制,使村官不愿腐败。公平公正选人。选任村干部要实行公推公选,真正实现民主,让那些能力强,作风正,品德好,群众信得过,能真正带领农民发家致富的人担任村级干部。

        “村官”虽小,但腐败的危害很大。“村官”腐败,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直接关系到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直接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际成效。因此,必须下大力解决好“村官”腐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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