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好传承好珍贵的历史文化遗存 ——省政协围绕“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建言献策
我省民族众多,民族特色浓郁,民族民俗文化多样,加之受独有的高原环境影响,形成的传统村落独具青海特色,是我省珍贵的历史文化遗存,是弘扬传统,留住乡音,留住乡愁的重要载体,对深度挖掘我省旅游资源,促进农牧民脱贫致富,实现“四个转变”,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是省政协2017年第一次双月协商座谈会议题,由省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负责筹备。从去年8月以来,省政协副主席鲍义志率队,先后赴海东市平安区、互助土族自治县、循化撒拉族自治县、化隆回族自治县、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乐都区,黄南藏族自治州同仁县、尖扎县进行实地调研,考察了当地的传统建筑、乡村文化和保护项目实施等情况。期间,调研组赴浙江、福建两省学习考察了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工作,了解两省好的做法和经验。
今年2月底省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专门召开了协商议题座谈会,对如何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和利用相关课题进行协商讨论,广泛听取省文化和新闻出版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农牧厅、省环境保护厅、省旅游发展委员会、省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委员意见建议。
前期扎实的调研就是为了能在双月协商座谈会上更加务实、更有针对性地向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建言献策。
4月21日,省政协双月协商座谈会如期举行,省政协主席仁青加主持会议,副省长韩建华,省政协副主席鲍义志,省政府办公厅及有关厅局负责同志,省政协办公厅及各专委会负责同志,省政协常委、委员,专家学者代表参加座谈会。
“从2012年第一批申报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名录开始到2016的第四批,我省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注下,在相关部门和地区的努力下,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取得了可喜的进展,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各项工作开始迈入保护、改善和复苏阶段。截至目前我省共79个村落入选中国传统村落名录,列入国家级传统村落保护名录的村庄逐年增加。”省政协副主席鲍义志在座谈会上介绍调研情况时说道。
在肯定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成绩的同时,委员们普遍认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还存在着认识不足、规划起点不高、缺乏省级传统村落名录、建设管理有待加强、省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不足等问题。
在近3个小时的座谈会上,委员们围绕会议主题,结合调研中了解到的实际情况,本着实事求是、助推工作的原则,坦诚指出了我省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很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
“全省共有行政村4166个,具有一定传统保护价值的村庄只有290个,仅占全省村庄总数的不足7%,列入国家级传统村落保护名录的只有79个,仅占全省村庄总数的2%。若再不采取得力措施加以保护,蕴含青海省地方民族特色的传统村落只能从儿时记忆、图片和纪念文章中去寻找,所以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刻不容缓。”省政协常委曹萍代表调研组发言时建议: “尽早建立省级保护目录,明确主体责任,加强技术指导,力争‘十三五’全面完成省级传统村落保护建设。”
传统村落是由不同民族在不同的自然环境中创造出来的具有不同特色的聚落形态,拥有文化与自然遗产的多元价值和丰富的文化多样性,具有独特的文化价值。省政协委员班果代表调研组发言: “立档调查是传统村落保护工作的先决条件。建议成立传统村落立档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切实保障传统村落立档调查经费,做好专业人才的组织、培训工作,切实做好我省传统村落的保护工作。”
省政协委员张莉通过调研发现,“由于财政专项资金十分有限,而社会资本出于成本、收益、产权等方面的综合考虑,参与传统村落保护的态度十分谨慎,致使部分村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落后。”为此,她代表调研组建议,各级政府将传统村落保护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建立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发展基金;积极引导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到传统村落保护中;鼓励村民和村集体积极投身到保护工作中。
省政协常委王化平提出了对隆务河谷地古村落进行整体保护的建议。王化平表示,“隆务河谷地是一个相对封闭的地理单元。特殊的自然地理条件,使隆务河谷地与循化、贵德一起,成为历代中央王朝在青海黄河南岸的重要屯垦地和军事驻防地,积淀出较为独特的村落格局和村落文化。”他建议,将隆务河谷地14个古村落打捆逐级申报文物单位,最终目标是申报国家文物保护单位。并将隆务河谷地古村落适度开发,打造成中国两千年屯垦戍边活化石品牌。
“有个别村落因保护理念不清、管理不到位,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建设性破坏’问题”。针对这一问题,省政协委员谷晓恒代表调研组提出建议:传统村落保护建设要促进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改善和产业发展,要依照有关程序组织实施,要加强项目管理。不断提升传统村落保护水平,才能在村庄基础设施水平和村民居住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改善提高的同时,完成好传统村落保护建设工作。
“青海传统村落具有分布的群域性、类型的多样性、风貌的地域性、保存的原真性四大特征。”省政协委员周卫星表示。他建议,尝试在海东地区河湟流域建立庄廓保护区,在青南地区通天河、玛可河流域建立碉楼保护区。“以保护区为依托,集中连片推进我省传统村落保护和利用”。
“做好传统村落保护,首先要制定好具有地方特色和民族特点的编制导则,在规划导则指导下编制好传统村落保护建设规划,对传统村落规划编制行为进行规范引导,才能达到在保护传统村落的同时,构建生态和谐人居环境的总目标。”省政协委员汪渊建议,尽早研究出台《青海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导则》。
“环境整治是传统村落保护和利用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也是改善人居环境,推动我省从经济小省向生态大省、生态强省转变的必然要求。”省政协委员张亚楠围绕推进传统村落环境整治提出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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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文化新闻出版厅、省财政厅、省旅游发展委员会、海东市政协、果洛州政协、民革青海省委、民盟青海省委等单位还向会议提供了书面材料,就促进我省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提出了建议。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等部门负责人边听边记,对委员们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给予了现场回应,并进行了开诚布公的交流。
在认真听取了委员们的发言后,副省长韩建华向大家介绍了我省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现状及下一步工作思路,回应了委员们的意见建议。他表示,省政府一定认真研究,充分吸收各位委员及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做好传统村落保护工作。(张 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