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管局】省建管局党委安排部署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八进”工作

07.11.2016  19:02
    为贯彻落实省厅印发的《关于认真落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活动“八进”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省建管局党委结合工作实际,成立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并将创建活动任务进行细化分解,使创建活动进机关、进支部、进处室、进家庭、进项目、进工地。     省建管局党委要求,一是全局上下要充分认识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八进”的重大意义,各党支部、各处室、各项目办及各参建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创建活动“八进”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指定专人负责,使创建活动开展有计划、有安排、有台账、有成效。于每年6月20日、11月20日前报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总结和影像资料。二是各党支部要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青视察时提出的“四个扎扎实实”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进一步加强学习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观、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法规知识。通过学习研讨、讲党课等方式,积极引导党员干部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做表率,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不断增强各族职工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三是尊重项目建设区域内各民族群众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关心和帮助有实际困难的少数民族群众,定期组织开展走访慰问,定期排查并消除影响民族团结的不稳定因素,依法、依规及时妥善处置影响民族团结的纠纷和矛盾。紧密结合精准扶贫、定点扶贫和“双帮”工作,积极搭建吸纳少数民族群众就业的平台,创新开展社会公益活动,大力支持民族地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四是把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纳入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内容,紧密结合各民族职工的思想实际,加强阶段性教育和经常性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宣传教育的时效性。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为契机,运用多种有效手段、平台和喜闻乐见的形式,扎实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要不断总结提高,适时在局网站、QQ、微信群内大力宣传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经验做法和成效,营造氛围,在全局形成声势,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