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都区总工会等部门切实做好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

09.05.2014  04:34

近期,海东市乐都区总工会联合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辖区范围内的建筑、工业、餐饮、矿山等56家用工企业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9家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区总工会和人社局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截至1月14日,累计为214名农民工清欠拖久工资93.13万元。

一是领导重视,责任落实到位。 区政府多次召开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清久工作,要求在重大节日、敏感时期针对存在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行业主管部门包案限时调处,相关成员单位密切配合,确保每一件拖欠工资案件有效化解。按照职责分工,对在监察中发现或投诉的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件,人社部门在第一时间通知相关成员单位先行处理,处理有难度的,由劳动监察大队受理案件并联合调查处理。全区上下形成了政府领导重视、部门联动、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清欠氛围。

二是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 建立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督促建设领域单位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各相关部门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对在建设领域施工企业没有足额缴纳8%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坚决不予下达开工通知书,已开工建设的,相关部门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2013年收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457.3万元,从源头上防范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发生。

三是加大联合执法力度 。区劳动监察大队对下达责令整改书后,仍拒不支付或恶意欠薪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及时将相关证据材料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对以讨薪为由索要工程款、材料款等案件,协调法院立案处理。截止目前,区人社局已将4家欠薪逃匿、恶意欠薪的用人单位和包工头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处。通过多措并举依法维护了农民工的劳动报酬权,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法律与保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