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个中央部门已整改违反财经制度规定问题金额11亿
中新网12月22日电审计署今日发布《关于2014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2015年12月22日公告)》。《整改情况》指出,本次审计的44个中央部门及有关所属单位高度重视整改工作,截至2015年10月底,这些部门整改违反财经制度规定问题金额11.23亿元。
数据显示,本次审计的44个中央部门及有关所属单位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其中35个部门专门召开党组会、部务会、专题会等研究部署。截至2015年10月底,这些部门整改违反财经制度规定问题金额11.23亿元(占77.2%),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和账务处理等方面不规范问题金额28.05亿元(占71.9%)。通过整改,促进上缴财政、归还原资金渠道、收回出借款等2.34亿元,调整会计账目15.86亿元,制定完善73项预算和财务管理制度。
关于有的部门预算编报和执行不够严格问题。《整改情况》指出,一是对在部门预算中编报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问题,2个部门今后将采取购买服务或委托等方式,安排需地方完成的事项。
二是对多申领人员经费或项目经费问题,其中7个部门和单位已通过上缴财政或归还原资金渠道等方式整改1578.39万元(占96.5%),其余资金正在申请通过核减预算等方式予以归还。
三是对将项目经费或公用经费调剂用于人员支出问题,36个部门和单位已将1.49亿元归还原资金渠道,其余问题正在整改中。
此外,对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和账务处理不规范等问题,已通过重新招标、完善手续、调整账目等方式整改28.05亿元(占71.9%),其余问题正在补办手续、拟定招标方案或进一步清理核实中。
关于“三公”经费、会议费等管理使用中存在违反财经纪律问题。在因公出国(境)方面,《整改情况》指出,一是对出国(境)团组擅自更改行程或境外停留时间问题,5个部门和单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通报批评,并采取个人承担有关费用、取消出访代表资格等措施整改,其中3个部门完善了本部门因公出国相关管理办法。
二是对超范围、超标准列支或由企事业单位等承担出国(境)费用问题,26个部门和单位通过退回由企事业单位承担的出国(境)费用、调整账目、强化预算约束和完善监管机制等措施全部整改。
在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方面。《整改情况》显示,一是对占用或租赁的122辆公务用车,33个部门和单位通过退还车辆或解除租赁合同、申请划转指标、办理产权变更手续等全部整改。
二是对挤占其他支出用于车辆购置等问题,20个部门和单位通过归还原资金渠道、清退或停发交通补贴、调整账目等整改940.16万元(占88.8%),其余问题正在整改中。
三是对超标准列支或由其他单位承担公务接待费169.66万元问题,10个部门和单位通过归还资金、调整账目、完善审批流程等全部整改。
《整改情况》就会议费方面提出,一是对在京外、非定点饭店召开会议问题,27个部门和单位采取严格执行会议定点管理规定、严格履行会议计划报批程序等措施进行了整改。
二是对超标准支付、虚列支出或由其他单位承担会议费346.05万元问题,26个部门和单位通过严格执行会议费标准、将转嫁或虚列的会议费退回或归还原资金渠道等措施全部整改,并处理了有关人员。
《整改情况》还就津补贴方面指出,一是对转移、挪用或套取财政资金发放劳务费、职工福利等问题,40个部门和单位采取归还原资金渠道、追回资金、上缴国库以及调整账目等措施整改25 365.04万元(占99.95%),处理5人;其余问题正在进一步清理整改。
二是对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实物等问题,36个部门和单位采取退还资金、停发津补贴以及严格控制工资性经费支出等措施整改6439.03万元(占99.6%),处理17人;其余27.38万元正在逐月扣收,预计12月底前完成。
三是对违规在所属企业、社团兼职取酬问题,14个部门和单位停止了有关人员兼职取酬行为,12个部门和单位清退兼职取酬所得391.26万元。
关于信息系统建设统筹规划不够问题。《整改情况》称,针对审计指出的问题,有关部门加强了信息化建设的统筹管理,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编制部门信息化建设“十三五”规划及中长期规划。
二是开展信息系统全面清理和等级保护定级工作。
三是对信息数据托管情况进行清理,完善相关制度规范。
四是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数据信息,指定专人管理或收存本单位管理。
五是推进信息资源的开放共享和业务协同,提高信息数据的利用效率。
其中,工商总局已取消相关收费,约谈了有关责任人,16人退回了劳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