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兰县法院:刚柔并济破执行 司法为民暖人心

12.10.2017  12:54

        “感谢各位法官的理解,要不是你们提前解除拘留,地里的枸杞将颗粒无收,法官们的通情达理让我感动的同时也让我羞愧不已,我回去就会想办法兑付案款”。这一幕近日出现在了都兰县拘留所,被都兰法院干警感动到的被执行人霍某某是一名辽宁籍在青海承包土地的枸杞种植户,在一起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中是一名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案款18.9万余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都兰县法院执行局多次传唤霍某某,但他均不露面,也不如实申报财产情况,刻意规避执行。10月9日,都兰县法院执行局干警将其找到并作出了拘留15日的决定。目前是枸杞果实采摘季节,枸杞如果不及时采摘,霍某某所种植的价值近百万黑枸杞将在短期内脱落腐烂,经济损失巨大,三年的劳作付诸东流,对于枸杞种植户来说,这无疑是雪上加霜,同时也意味着他将丧失履行能力。考虑到这个问题时,执行局干警立即前往拘留所与霍某某谈心,在霍某某承认错误并答应积极还款的情况下,都兰县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提前解除了对霍某某的拘留决定,让其安心采摘枸杞。

        在全国法院向“执行难”宣战的特殊时期,执行工作不容懈怠,但面对实际情况时,都兰县法院的干警们不仅是法律尊严的捍卫者,更是人民利益的践行者和关切者。在努力学习专业技能,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的同时,牢记自己是管理员,也是服务员,时刻把“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挺在胸前,表现出强制执行中“温情”的一面,让群众充分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真正践行了人民法官“执法为民”的理念,兼顾到了法理和情理,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