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兰县法院:案件疑难复杂 法院积极应对

30.11.2016  16:37

        近日,都兰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交通肇事刑事附带民事案。从而化结了一起繁锁疑难的刑附民案件,各方当事人反映良好。

        2016年3月5日16时40分,被告人苏某无证驾驶青HLxxxx号长城牌轻型普通货车,沿国道109线由西向东行驶至2396公里加50米弯道处时,由于超速致使车辆失控与对向行驶的马某某驾驶的藏ARxxxx号五菱牌轻型普通货车相撞,造成青HLxxxx号车乘车人保某当场死亡,藏ARxxxx号车驾驶人马某某,乘车人马某甲、马某乙、马某丙、马某丁受伤,两车辆部分机件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经都兰县公安交警大队事故责任认定,被告人苏某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驾驶人马某某负此事故的次要责任。

        同时造成马某某、那某某、赞某等八人医疗费、伤残赔偿金、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后续医疗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车辆损失费、鉴定费等经济损失,总计1034019.27元。由于本案受害人既是刑附民原告又是被告,还有本省和外省两家保险公司为被告,该案审理难度大。承办法官不厌其烦指导当事人如何收集证据及损失赔偿计算,并联系协调两家保险公司委派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庭审时合议庭成员把握该案重点,组织当事人举证、质证,查明了各方当事人损失数额,并确定了各方赔偿比例及标准,从而当庭达成了调解协议,使该案繁锁疑难的民事部分得以圆满解决,各方当事人均比较满意。在民事部分得到解决后,刑事被告人苏某也倾其所能,向法院交来了部分赔偿款,根据被告人苏某的犯罪情节及赔偿情节,本院对其作出了罪行相适应的判决。一起疑难复杂的刑附民案件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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