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兰: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青海新闻网讯 近年来,都兰县积极探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切实担负起党委统一领导、直抓直管的主体责任,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细落实。
“一个目标”任务明确。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党委自觉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三个亲自”,做到“三个同步”,履行好主体责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两个抓手”贯穿始终。严格落实签字背书制度,县、乡镇(部门)、村(社区)三级党组织分层分类逐级签订主体责任书,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召开县委全会、纪委全会,安排乡镇、部门负责人就落实情况述职;乡镇、部门党委(党组)书记,乡镇纪委书记在纪委全会作述责述纪述廉报告,县级领导干部作“一岗双责”履责报告,推动各级党组织和主要领导干部知责、明责、履职。
“三项机制”汇聚合力。健全反腐败协调机制。及时调整成员,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成员单位移送问题线索办理情况汇报,有效增强反腐合力;强化全方位督查机制。组建督查工作组,重点督查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推动转作风提效能抓落实工作见成效;完善县委巡察机制。调整全面从严治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制度和实施方案。
“四条路径”推动落实。细化落实责任。细化分解工作任务,逐项落实,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强化警示教育。召开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以近年来都兰县域内查处的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全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固化领导机制。健全领导机制,研究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明确整改责任和措施,传导责任压力;量化考核细则。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纪实机制,建立主体责任台账,从5个方面17项掌握第一责任人履责情况,明确班子成员“一岗双责”13项责任。